安全管理网

涟源市蛇形山煤矿“1.25”顶板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13日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㈠煤矿概况

  蛇形山煤矿位于涟源市枫坪镇观山村境内,始建于1984年,2008年7月由娄底市煤炭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了技术初步设计,其技改设计已经娄底市煤炭局于2008年8月18日以娄市煤生监[2008]198号文予以批复,安全设施设计由娄底煤监分局于2008年8月18日以娄煤安监[2009]26号文予以批复,煤矿技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蛇形山煤矿共有股本金1579万元:刘应辉307万元,其他由彭玉平、曾孝文、周海祥、朱华庄、梁全德、颜如根、刘志清、吴中和8人各占159万元。

  蛇形山煤矿由周海祥担任法人代表,负责对外协调;曾孝文担任矿长,负责矿井全盘工作;谢海球担任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布局、劳动力组织管理工作;曾孝贤担任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工作;戴拾明任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谢超初担任防突副矿长,负责防突管理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曾孝贤、生产副矿长谢海球和防突副矿长谢超初担任井下跟班矿长,分三班轮换下井在现场跟班;下设安检组,由周凤成任组长,配有4名安全员兼瓦斯检查工(谢有成、刘新根、谢新光和刘新建)。事故当班跟班矿长为谢超初,安全员兼瓦斯检查工为周凤成。煤矿共有职工89人。

  蛇形山煤矿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0002009121120051583)和矿长曾孝文的《矿长资格证》(43090305)和《矿长安全资格证》(08143010001286)尚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已过有效期,《工商营业执照》已通过年检。

  ㈡矿井基本情况

  1、矿井开采技术条件

  矿井开采龙潭组煤层,共含煤3层,2煤层为主采煤层。2煤层为黑色,粒状~条带状结构,半暗~半亮型煤,硬度小,脆度大,易碎成粉末,结构简单,厚1.1~2.1m,-120m水平以下平均厚1.67m,属稳定煤层。

  2煤直接顶板为深灰色、薄层状砂质泥岩、泥岩,一般厚12m,顶板较为松软,随采随落,属1级顶板;老顶为灰色细砂岩,薄~中厚层状,不易垮落。2煤层直接底板为细砂岩,薄~中厚层状细砂岩,石英为主,较坚硬。

  矿井2009年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根据湘煤行[2010]9号文件,矿井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该矿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7.29m3/t,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层不易自燃。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5.5m3/h,最大涌水量为15 m3/h,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2、矿井生产系统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主斜井井口标高 +148.20,坡度32°,落底标高为-96.4m,全长462m,料石砌碴支护。风井井口标高+149.07,倾角为32°,落底标高为-96.48m,斜长463m,净断面为4.36m2,料石砌喧支护,在西翼一水平上区段(标高-210m)按设计布置有1122工作面。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风井安装了两台YBK56-Ⅱ-4-№13轴流式通风机,配套电机额定功率为55kw。

  3、矿井作业制度

  矿井采用二班作业制:一班,8时-16时;二班,16时-24时。

  ㈢安全监管情况

  2009年12月29日,涟源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蛇形山煤矿进行技改工程竣工验收,验收时发现煤矿技改工程尚存在“1122工作面机、风巷高度只有1.4m”等17条安全隐患,责令矿井进行整改。2010年元月15日,涟源市煤炭局吴设光和宋全明一行4人再次对蛇形山煤矿技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时发现存在“1122工作面机巷断面不足”等共计10条隐患,责令煤矿进行整改。

  ㈣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发生在1122工作面机巷。1122工作面是矿井技改工程首采工作面,于2009年9月30日布置完毕,尚未试采。1122工作面位于矿井西翼一水平上区段3石门和4石门之间,开采2煤层,此处2煤层倾角450,煤层厚度1.3m。

  1122机巷标高-208m,全长42m,采用梯形木棚(四门衬)支护,巷道高1.3m、宽1.1m,铺设了一台5.5kw的V型刮板运输机。

  针对2009年12月29日涟源市人民政府验收时指出的1122工作面机巷断面高度不够的问题,蛇形山煤矿于2010年元月6日编制了《蛇形山煤矿1122机巷断面扩大维修安全技术措施》准备进行扩修,扩修后机巷高1.6m,宽1.6m,仍采用木支护。扩修安全技术措施没有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元月7日开始进行扩修施工,至事故发生时,该巷道已扩修20m。

  (详见附件4:事故现场示意图)

  三、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㈠事故发生经过

  2010年元月25日20时,防突副矿长谢超初主持召开进班会。当班进班8人,分2个地点作业:-300m水平井底水仓砌碹作业3人,1122工作面机巷扩刷维修作业3人(大工匡应,小工周光从,曾建兵),管理人员2人(带班矿长谢超初,安全员兼瓦斯检查工周凤成)。

  20时30分,作业人员乘坐人车开始下井。21时,匡应、周光从和曾建兵到达1122工作面机巷作业点,大工匡应负责扩修,小工周光从负责搬运材料,小工曾建兵负责在-210南大巷推车。21时10分,带班矿长谢超初和安全员兼瓦斯检查工周凤成到达1122工作面进行检查,检查时看到维修巷道前方出现3处顶梁折断,大工匡应正在进行扩修(扩修时一般采用直接拆除原有支架),维修完的巷道支护整齐,进行了抬栌加固,巷道完好。谢超初交待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此处盯守20分钟后前往-300m水平水仓扩修工作面进行检查。

  23时30分,小工周光从第四次搬运坑木进入行人上山2m处时,听到1122机巷传来“轰隆”声,心想里面可能出事了,便跑到机巷扩修地点查看,看到机巷作业点被垮落的矸石堵塞,大工匡应被冒落的矸石掩埋。

  至此,事故已发生。

  ㈡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周光从立即跑到运输大巷找到推车工曾建兵,告诉他1122机巷出事了。然后两人又立即去外面找人来救援。周光从在-300水仓处找到了值班矿长谢超初和值班长(兼瓦检员)周凤成,向谢超初和周凤成报告了事故情况,谢超初立即组织人员赶到1122机巷进行救援,同时安排人员到行人下山信号室打电话向地面报告了事故情况。

  23时30分,地面接到事故报告电话后,生产副矿长谢海求和安全副矿长曾孝贤带领5名防突队员于1月26日0时10分赶到事故地点参与抢救。

  抢救人员采用强行出矸的办法施救,在支好二架支架、出矸12车后发现冒落区里面有矿灯光,抢救人员轮流作业继续清挖,支好第三架棚子并抬好一付栌后,又继续出矸6车后找到了匡应,匡应被一付边栌卡住颈部仰卧在巷道的右帮,其头朝外,没有了呼吸。11时30分匡应救出,救出时身体没有外伤,人已死亡。

  四、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详见附件1),直接经济损失34万元(详见附件3)。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