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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责任担起来 让钱袋子鼓起来

作者:姚志敏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15日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全生产法修正案,是中国安全生产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新法的颁布将让安全生产管理更规范、更科学,新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肯定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新法把人民的生命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把安全责任提到了第一位,生命比天大,严肃的告诫每一个人,要钱不要命,疯狂获得金钱利益的时代已经过去,谁再创造带血的GDP,谁就是人民的罪人,谁让人民的生命受伤害,谁就会被追责,一直到穷家荡产,一贫如洗,甚至入狱受刑,只有担当起安全责任,才能发展经济,鼓起钱袋子。政府是这样,企业也是这样,员工家庭都是这样。从现在起,学习新法、弄懂新法、执行新法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中心任务。

   每一个企业,是学习落实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对象,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企业要尽快完善和补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充分发挥其在企业中的管理作用,严格按照新增三个方面的重要规定: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让安全责任落实更具体、更细化、更科学、更具人性化。责任到位,齐抓共管,就能实现零事故运行,让企业效益实现最大化,让企业的钱袋子鼓起来。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立足本区域,深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新法,确保辖区安全生产,促进乡镇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让辖区的钱袋子鼓起来。

   党和政府应当按照新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部门和行业安全运行,实现经济繁荣。让国家的钱袋子鼓起来,让人民生活富裕,安居乐业,幸福生活比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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