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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生产知识问答题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03日

  10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当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应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即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其应尽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逾期未改正的,即在规定的期限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仍然没有按照规定纠正违法行为,履行其应尽职责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就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顿。直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履行了法定职责,才能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自受处分之日起开始计算。

  107.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答:(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4)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5)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6)拘留;

  (7)关闭;

  (8)吊销有关证照;

  (9)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8.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什么?

  答:(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监察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安全生产监察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后应当及时报告,最迟在五日内报所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安全生产监察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填写统一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109.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如何进行罚款?

  答:(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110.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如何处罚?

  答: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111.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哪些情况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2)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112.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何量刑?

  答:我国《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13.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何量刑?

  答:我国《刑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14.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何量刑?

  答:我国《刑法》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15.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何量刑?

  答:我国《刑法》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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