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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安全氛围 培育火电企业安全文化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16日

 当前火力发电企业的安全状况综述

  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6年全国电力安全事故通报》,2006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死亡事故48起,死亡106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13起,死亡17人;电力建设人身死亡事故35起,死亡89人。2006年全国电力系统重大人身死亡事故15起,死亡68人。

  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7年上半年全国电力安全事故通报》,2007年上半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5起,死亡32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6起,死亡6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9起,死亡26人。2007年全国电力系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19人。

  在以上两个通报中,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共19起,死亡23人,绝大多数为火力发电企业发生的事故。由此可见,火力发电企业的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火力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多处于被动的“事故追究”型,缺乏以人为本的法制和人文环境。不出事故则一俊遮百丑,出了事故则从企业或局部的利益出发,争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没有把安全作为基础来抓,对安全心存侥幸,遇到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不是把安全摆在首要位置,而是考虑效益的需要,进而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降低了对安全的要求和标准,从而人为地制造了种种安全隐患,使安全工作陷入了被动的困境。  

  3.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有些职工片面地认为安全只是上面领导的事、安监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另一方面是治标不治本,没有将安全落到实处,穷于应付。出了事或有了事故隐患时,讲一通话,批评一通,发通牢骚,而不是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将安全做实、做细。

  尽管各大火力发电企业对安全生产可谓非常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但安全状况仍不尽如人意。“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一定违章”,少数职工存在着投机心理,而多数企业也习惯于就事论事地抓安全教育、消除设备缺陷。诚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要真正的实施法制化管理,单靠几个领导或安监人员的努力是不够的,它需要全员的参与,全体职工共同提高安全意识,营造一个讲安全的氛围。举一个例子:日本人进入旅馆时,首先不是看菜谱,而是看它的安全通道是否通畅,这就是一个安全意识的问题。安全的思维方法决定了人的安全意识及安全行为,只有建立一个完整的安全文化体系,以良好的安全氛围和系统的安全文化熏陶人,使职工在潜移默化中把安全生产当成一种自觉行动。  

  火力发电企业安全文化的内涵、功能和作用

  1.火力发电企业安全文化的内涵

  火力发电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是近年来火力发电系统提出的一项安全生产保障新对策,是以人为本,以发电生产与电力员工的价值在安全取向上的统一的安全行为规范。

  2.火力发电企业安全文化的功能

  火力发电企业安全文化主要有导向、凝聚和规范等功能。对于电力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无疑是确保实现发电电量至高目标的必要条件。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能使企业和职工双方充分认识到安全对实现共同的发电电量目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明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目标、方针。

  3.火力发电企业安全文化的作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火力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常常是有可预见性的,职工对安全因素的认知和判断力显得异常重要。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实际上是不断地教育、启迪和开发职工明白安全意识、态度、行为习惯等,能帮助对生产发电运行过程中的各种现象产生相应的安全反响或行动,自觉做到“三不伤害”。因此安全文化建设具有导向、安全思维的启迪和开发、安全意识的更新、安全行为的规范等作用。

  火力发电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和培育

  火力发电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基础的工程,如何做好火力发电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1.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

  发电企业的效益就是发电量,安全生产了,才有电量,企业和职工才有收益,反之否之。火力发电企业应加强全员安全思想观念教育,建立安全第一的哲学观、安全就是效益的经济观、预防为主的科学观,使职工在内心深处真正的意会并烙印安全生产的理念,并形成安全习惯性行为,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向安全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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