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16日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溜煤眼通仓事故(重1,轻2人)
姓 名 | 伤害 程度 | 年 龄 | 性 别 | 参加工 作时间 | 工种 | 本工种 工 龄 | 籍 贯 | 文化 程度 | 受 过 何 种 安 全 教 育 |
商秋生 | 重伤 | 45 | 男 | 1978.12 | 机电 | 26 | 乐陵市杨安镇 | 初中 | 煤矿安全规程 |
A. 事故发生经过:10时30分
2004年2月16日上午10:00分左右,皮带二队给调度室汇报:北回皮带上有煤,需要开空,请求开皮带;此时,四采溜煤眼又满仓,需放溜煤眼;10:20分左右矿调度室调度员王绍华通知四采溜煤眼放煤工袁克习,准备开皮带,并告知袁克习溜煤眼内有稀煤,要求袁克习注意点。北胶皮带司机高志红接到电话请求开皮带,便与溜煤眼岗位工打点联系,岗位工回点后便开皮带,由于四采溜煤眼闸门处在打开位置,而且仓内有稀煤,当皮带启动后,溜煤眼内稀煤急速涌下,将距溜煤眼30米处的皮带队机电工商秋生冲倒,造成商秋生左下肢胫骨骨折。
B.经济损失:1万元。
C、事故原因:
1.放煤工袁克习安全责任心不强,互保联保意识不强,只注意自己的站位,在回点前未通知在下面工作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北胶皮带于14日中班2:00停开,皮带队检修完后,生产服务队中班放煤工刘福贞未关闭溜煤咀,且未在现场交接班,致使溜煤眼上口皮带下行煤矸堆积在皮带和溜煤咀之间,导致溜煤眼内的煤矸和水越积越多,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生产服务队对职工安全教育力度不够,管理不严,对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4.在停产整顿期间,北胶皮带司机高志红安全意识差,在未向区队汇报的情况下,就打点联系开皮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5.调度室调度员王绍华在明知溜煤眼存有稀煤的情况下,未向任何领导汇报,区队一联系就安排放煤,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