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兖煤公司济宁三号煤矿“2.16”溜煤眼通仓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05日

 2004年2月16日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溜煤眼通仓事故(重1,轻2人)

 

 

姓 名伤害
程度


参加工
作时间
工种本工种
工  龄
籍   贯文化
程度
受 过 何 种
安 全 教 育
商秋生重伤451978.12机电26乐陵市杨安镇初中煤矿安全规程

  A. 事故发生经过:10时30分

  2004年2月16日上午10:00分左右,皮带二队给调度室汇报:北回皮带上有煤,需要开空,请求开皮带;此时,四采溜煤眼又满仓,需放溜煤眼;10:20分左右矿调度室调度员王绍华通知四采溜煤眼放煤工袁克习,准备开皮带,并告知袁克习溜煤眼内有稀煤,要求袁克习注意点。北胶皮带司机高志红接到电话请求开皮带,便与溜煤眼岗位工打点联系,岗位工回点后便开皮带,由于四采溜煤眼闸门处在打开位置,而且仓内有稀煤,当皮带启动后,溜煤眼内稀煤急速涌下,将距溜煤眼30米处的皮带队机电工商秋生冲倒,造成商秋生左下肢胫骨骨折。

  B.经济损失:1万元。

  C、事故原因:

  1.放煤工袁克习安全责任心不强,互保联保意识不强,只注意自己的站位,在回点前未通知在下面工作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北胶皮带于14日中班2:00停开,皮带队检修完后,生产服务队中班放煤工刘福贞未关闭溜煤咀,且未在现场交接班,致使溜煤眼上口皮带下行煤矸堆积在皮带和溜煤咀之间,导致溜煤眼内的煤矸和水越积越多,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生产服务队对职工安全教育力度不够,管理不严,对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4.在停产整顿期间,北胶皮带司机高志红安全意识差,在未向区队汇报的情况下,就打点联系开皮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5.调度室调度员王绍华在明知溜煤眼存有稀煤的情况下,未向任何领导汇报,区队一联系就安排放煤,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