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11日,某局钻井公司在钻井作业起吊钻铤时,发生吊钻铤的钢丝绳将副司钻白某弹出钻台的事故,白某头部受伤死亡。
一、事故经过
12月11日8时40分,该钻井公司在钻井作业起吊钻铤时,将钻铤上提担放在钻井平台门坡道前,因滑车吊钻铤的钢丝绳(17.4米)过长,需要倒换钢丝绳,副司钻白某负责拉钢丝绳,此时担在大门前的钻铤突然下滑,钢丝绳被突然绷紧将白某弹出钻台(26.1米),白某头部受伤死亡。
二、事故原因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违章操作,在倒换钢丝绳前将钻铤担放在大门坡道,钻铤处于不安全状态,下滑导致事故。白某虽然戴安全帽,但坠落高度过高,人体伤害过重导致死亡。
三、事故教训
1、 作业过程中必须随时进行检查和观察,确保人员和物料均应处于安全状态方可作业;
2、 起吊重物过程中严禁对起吊设备及其附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实需要更换必须先将重物卸放到安全位置后方可在无负荷的情况下更换或维修;
3、 钻台应及时加装护栏等防护设施,避免人员在失足等情况下坠落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