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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石油勘探局管沟坍塌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21日

 2004年3月30日15时10分左右,某石油勘探局油建二公司特--石项目部第三台班机组在进行特油2#站--石化总厂管线施工过程中,发生管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油建二公司特油2#站--石化总厂管线施工项目部(以下简称特--石项目部)组建于2004年1月30日,主要承担该石油勘探局经贸置业公司位于盘海高速公路(中间站)--石化总厂之间?426×7毫米超稠油管线施工,该管线全长25公里,油建二公司特--石项目部承建施工其中的11.4公里。该工程项目从2004年2月5日开始施工,计划2004年4月20日完工。

  3月30日上午7时20分左右,特--石项目部第三台班机组受项目部副经理梁某指派,在台班长赵某带领下,由刘某1(男、26岁、管工、工种工龄8年、全民固定工)、王某、张某、刘某2、韩某(机组HSE监督员)及两名配合民工共8人,到六凌河陈家南200米处进行管线连头。由于管线埋深超过2米,需在连头处开挖深度为4.5米、长度为18米、沟底宽度为1.5米连头坑,然后在沟底进行对口和焊接。上午11时30分管沟挖好后,该台班组考虑到管沟较深,采取在管沟壁打桩的方式以防塌方,打桩采用长度为6米、直径为?89毫米的钢管靠管沟壁并排竖立,每根间距约为0.5米,钢管用挖沟机斗子的液压力压进地表深处2米,然后再组织对弯头处连头焊接。

  15时10分左右,进行弯头定位,火焊割完管线表层聚胺脂夹克皮后,刘某开始在管口连接点对焊口进行划线。这时,管沟东侧长约12米、宽约1米的整块土方突然整块塌方,将刘某压埋在土方下面。当时在场的人员迅速跳入管沟内,用现场备用的铁锹进行挖土抢救,并立即拨打“120”电话请求医疗救援,15时20分救出后立即送往该油田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管线连头坑未采取严密的整体防塌方处理措施,使大面积开挖后的内管沟两侧失去了原有的土质支撑力而突然塌方,刘某作业时来不及躲避,被压埋在土方下面,导致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缺陷。在深度为4.5米的管沟内所采取的打桩防护措施仅按常规情况下考虑,没有考虑到施工现场处于河床边沿,开春后由于雨水、河水的浸泡而导致的土质松软等原因,没有设计并实施中部、顶部支撑桩及桩间防护栏,没有形成整体防护设置,致使滑脱塌方的重力和合力砸弯强度和应力不够的单根防护桩,造成大面积塌方。

  2、安全知识缺乏,现场安全监督不力。近几年来,随着野外施工队伍的年轻化,基层管理干部和安全监督人员的施工经验和安全知识不足。施工中,在台班长中午11时30分离开现场后,由副班长王某负责组织施工,台班组HSE监督员韩某负责现场监护,虽然领导、安全监督员都在现场,但由于缺乏经验和安全方面的知识,未能认真分析现场地理环境,未能及时发现塌方前地面开裂的事故苗头,失去了及时规避风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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