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奖惩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杜绝违章行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检查考核奖惩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为目的。坚持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日常检查考核与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领导检查考核与逐级检查考核相结合、矿安监部门专业人员检查考核与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举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条  矿安监部门专业人员对检查考核负主要责任,要按照本办法规定行使奖惩职权,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矿领导、安全生产会议汇报检查考核奖惩情况。

  第四条  管理、生产各部门和各区队、组一方面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不得拒绝、阻挠。另一方面又要一级查一级,自己查自己,对自己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现安全生产的群查、群防、群治。

  第五条  每一个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矿安监部门报告或者直接向矿领导举报,对报告或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

  第六条  安监部门按照本办法严格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安监部门及人员的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领导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矿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领导组(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检查考核的领导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矿长

  常务副主任:安全副矿长  工会主席

  副主任:总工程师  各副矿长

  组  员:管理、生产各部门、各区队负责人  专职安监人员

  第八条  领导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检查考核办法,经领导组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

  2.由矿长带队,每月组织一次集中的检查考核工作。

  3.每月末召开一次检查考评会,总结当月检查考核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工作,讨论决定奖罚并公布执行。

  4.检查和评价专职安监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    日常管理机构

  第九条  日常检查考核工作的管理由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科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要求和生产实际制定每月检查工作重点。

  2.具体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3.组织专职安监人员下井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监督检查。

  4.接待和处理职工的安全问题举报。

  5.负责检查考核工作的信息处理,汇总、上报、保管检查考核的各类信息,月工作总结报安全副矿长、矿长。

  6.具体组织每月领导组检查考评会,将考评总结、下月工作安排及奖罚结果行文公布。

  第四章    安全特殊贡献奖

  第十条  为加大确保安全的激励机制,我矿实行安全特殊贡献奖,奖励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十一条  安全特殊贡献奖的获奖条件、金额如下:

  1.为安全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收到明显效果的,奖励500-5000元。

  2.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在抢救事故中有功者,奖励2000-10000元。

  3.检举揭发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奖励200-500元。

  4.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年度内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年终给予1000-3000元的奖励。

  5.领导组认为其他需要奖励的工作和行为。

  第十二条  安全特殊贡献奖由管理、生产各部门、各区队根据本办法提出申请报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签署意见,经检查考核领导组(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矿长颁发奖励命令。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