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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山西新探索 安全生产大如天

作者:刘亮明 刘鑫焱 冀 业  来源:人民日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13日

建规章、立制度

抓长远,堵死安全生产漏洞

“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考试开始后30分钟之内不得离开考场。”这是一场特殊的考试,“主考官”是省长王君。“考生”是全省11个市的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以及7大煤矿集团和省煤炭厅、安监局等8个重点厅局的主要负责人等,考试内容是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度。

“抓安全生产,领导必须带头贯彻落实。考试的目的就是要督促各级干部牢记并践行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王君说。

几年来,山西省已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领导专门抓,其他领导按照分工抓的安全生产领导格局。省长王君亲自担任省安委会主任。在工作目标考核中,把安全生产指标作为权重最大的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2011年,朔州、晋中、临汾3市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当年“安全生产”考核中考核指标分值被全部清零。

为了抓长远,堵死安全生产漏洞,山西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约谈、事故和隐患举报、重大危险源监控等10项安全生产制度,并出台了涵盖煤矿、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118条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形成了一整套既符合安全生产规律又结合山西特点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省安全生产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为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山西煤矿、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等按分级属地安全监管原则全部实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全省每一个生产企业都有1名市县政府或企业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每月至少要到1个挂牌企业检查指导一次;市、县煤炭管理部门的挂牌责任人和煤炭集团公司的处室挂牌责任人,每月至少要到4个挂牌矿井检查指导1次。

制度保障,防患于未然,促成了山西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实现了由“事后问责为主”向“事前问责和事后问责并重”转变。在2010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全省对614名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不到位的人员进行了问责,对59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

山西的干部群众感慨说,过去的规章制度“跑风漏气”是看的,再大的隐患都可能漏掉;现在的规章制度“严丝合缝”是必须照着干的,再小的漏洞都能及时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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