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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火灾,我们不能总是“痛定思痛”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7日

发生在上海的"11.15"火灾事故,重重地敲响了住宅消防安全的警钟。其实,早在几年前深圳舞王的一把大火就应该已经敲响了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警钟,住宅尤其是高层住宅也属于人口密集场所,只是过去人们的注意力主要都放在了公共场所上而没有能够足够重视到这一块。

       发生在上海的“11.15”火灾事故,重重地敲响了住宅消防安全的警钟。其实,早在几年前深圳舞王的一把大火就应该已经敲响了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警钟,住宅尤其是高层住宅也属于人口密集场所,只是过去人们的注意力主要都放在了公共场所上而没有能够足够重视到这一块。据说现在上海(相信全国各地都一样)痛定思痛,开始进行拉网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了,这是件好事,希望从这次检查开始,再也没有蜻蜓点水走过场的现象出现。

       住宅消防安全检查查什么项目?公安消防部门专家的心里肯定是有数的,不劳在下罗罗嗦嗦讲些外行话,不过我觉得从住户切身感受的角度来提个醒应该还是有必要的。

       首先,检查要脚踏实地,认真划定范围(不论高层还是多层还是平房),有计划步骤地组织实施;同时还要通过网络要求广大老百姓举报平时不易觉察或不被重视的隐患,组织专门检查整改。

       其次,对高层住宅,重点要看其自身的消防系统是否通过验收?是否保持在有效状态?紧急疏散楼梯是否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物业管理有无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把责任落实到人,不留余地坚决整改。鉴于物业更换频繁的现实,新物业进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手续并告知业主委员会。

       第三,对现有住宅小区尤其是老小区以及棚户区的消防通道本着“安全第一”的精神进行疏通,依法清理包括违停车辆在内的各类障碍物。

       第四,依法取缔住宅小区内涉嫌违法改变用房性质的经营场所特别是涉爆涉燃的违法用房,这一条也不能留有余地。(在下生活的城市就有不少类似情况,饭店违法开进小区,火锅店违法开进住宅楼,居民多次举报无效,直到发生火灾事故后才被迫暂停,而发生火灾时消防车也进不来。)

       第五,建议检查实行终身责任制,分片包干,查毕签字备案,以便查验检查效果和将来万一发生事故后进行问责追究,同时要下决心严惩在检查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当然,我主要谈的是住宅安全,其他方面的安全检查也可以如此操作。说到底就是只有不留余地才能不留隐患,不留隐患才能保证安全,只有如此,才不至于一遍又一遍地喝下“痛定思痛”的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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