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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电力积极配合整治高危用电户安全隐患

作者:周武明 傅长儒 杨忠厚  来源:辽宁日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24日

记者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影响辽宁电网安全运行的最薄弱环节——高危用户供用电安全隐患这一顽疾开始得到有效整治,截至10月22日,全省852户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危用电企业中,已有187户应配备应急电源而未配备的企业和7户应具备双电源而不具备的企业整改完毕,受电设施存在的879项隐患已整改271项,应急预案存在的543项隐患已整改397项,管理方面存在的1081项隐患已整改484项。

据介绍,高危用电户是指停电会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后果的企业。由于辽宁石化、冶金、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高耗电企业众多,因此辽宁高危用电企业数量很大。省电力公司2007年排查数据显示,辽宁共有高危用电户1205家,2/3以上存在供用电安全隐患。

为此,辽宁省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展开高危用电户供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在整治过程中,辽宁省电力公司积极配合省、市有关政府执法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实施了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和关闭等处罚措施,并开始筹划建立用电市场退出机制,按照“经停业整顿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停”的规定,推进用电市场退出制度建设,确保遗留隐患得到彻底整治。

目前,辽宁省电力公司正在对高危用电企业安全隐患进行重新梳理排查,重点查清企业自备电站的设置、机组选型、容量和台数,以及电气主接线方式、系统解列点设置等方面,同时,严把入口关,及时检查高危用户受电工程设计、电气试验等环节,防止设计阶段留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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