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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超载对公路的危害及应对措施

作者:杨涛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8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物流业在市场经济 中越来越呈现出骤增不下的势头。公路运输车辆小吨位货车被 大型化和集装箱化所取代。而我国受汽车产业和多种因素影响, 运输市场运力大于运量,致使运价多年来无所适从。从事运输的 车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得不从超载中找出路。而超载严重违 反了道路设计的荷载,自然也就对公路路面、桥梁造成严重损 坏,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寿命,人为加大了资金投入,酿成交通事 故,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

1 造成超载超限的根源

1.1 运力大于运量,扰乱了经济秩序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壮大,公路的通畅能力大大加 强,彻底改变了旧的公路运输面貌,为物流业提供了快捷便利的 基础设施。因而,大型专业运输公司、个体运输户如雨后春笋出 现,造成运力大于运量的突出矛盾。为了维持生存,车主相互争 货源,竞相压低运价,使公路货运价格长期低迷,不能反映运输的真实成本。车主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在运价不变的前提下, 不得不采取超载运输来降低成本。相互竞争的运价和超载超限 的恶性循环严重扰乱了公路运输市场的秩序。

1.2 汽车制造厂、改装厂为车主开绿灯

  国家正规的汽车制造厂、改装厂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竞相 违背国家有关规定将本来额定的标定载重吨位压低,违心的迎合 车主的利益,而且这一现象渐趋于合法化、规格化发展。私营改 装厂更为恶劣,按车主的意图随意改装。一辆载重不到50吨的运 煤车在陕北可拉到150吨,而且此种车竞然能挂牌上户,整个一 套“合理合法”的超载超限手续办理体系。逃避了大量税费,给 公路造成极大损害。

1.3 公路运输管理体制不顺

  超载超限运输管理涉及到公安、交通,技术监督部门、工商 管理、物价、运政、公路等多部门。各个部门之间的执法标准不 统一。特别是生产汽车的制造厂、改装厂与公安交管部门不统 一;公安交管、运政和公路管理部门不统一。削弱了管理的力度和效果。使治超工作没有从源头得到遏制。

1.4 公路管理缺乏有力的行政执法手段和治理措施,

  公路管理部门主动出击上路巡查的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手段 有限,对违法、违章的人和事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只能说服教 育,少量的罚款触及不了车主的根本利益,更引不起车主的重 视。超载超限对公路的破坏性未能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过往的行 人将公路的损害归结于公路建设、管理的质量和腐败现象相联 系,使公路管理部门苦不堪言。

1.5 治超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治超工作是靠人用各项法规去约束、纠正,逐步缩减最终取 缔超载超限。而公路管理部门参与治超的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 不齐,受过正规教育,具备相关学历、学识的人不多,大多是从 优秀的养路道工中选拔。这些人虽然经过各级的培训,但要完全 领会,准确执行有关法规还有待提高。因而就出现了执法偏差、 态度傲慢、生硬,不能以理服人,导致一些地方执法出格。加上思 想觉悟低下的执法人员和驾驶人员共同作弊,造成极坏的影响。有的超限站设施不全,不能100%检测,给车主造成侥幸心理,形成能逃则逃,集体撞站。有 的超限站以罚代卸,没有使超载车主认识超载对公路的危害,片 面认为治超就是为了多收钱,为了逃费、宁可不要证照。没有真 正达到治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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