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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铁集团5月18日京广线职工死亡一般B类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18日

1.事故概况。2015年5月18日7时14分,广铁集团公司永州工务段综合维修车间1名远端防护员在顺京广上行线前往防护地点途中,行至坳上站至太平里站上行区间K1915+720处时,被通过的X278次列车刮碰,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
2.事故原因
(1)防护员违反《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2.2条“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走行;必须行走道心时,应设置专人防护”的规定,背对来车方向在隧道内行走道心,发现来车匆忙下道,被列车刮碰,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综合维修车间无计划组织点外上道作业,未安排楼内联络员负责对此项作业进行联络防护,盲目派出远端防护员,造成安全联络防护失效,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事故责任。广铁集团公司永州工务段全部责任。
4.事故教训
(1)现场作业随意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不落实。永州工务段参加京广线集中修以来,综合维修车间未向段提报天窗点外作业计划,所进行的点外作业均是无计划上道,车间从作业组织的源头上放松了施工安全管理,不制订作业计划,随意安排人员作业。
(2)现场包保车间干部不负责任。现场施工负责人车间主任、副主任既未对联络员通信情况进行检查,也未对行走隧道的人身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提示,对防护员的违章行为失管失控。
(3)安全风险研判制度不落实。综合维修车间未按照变化就是风险的意识,对新到达的施工作业环境进行前期调查。对作业人员须行走地段的隧道、桥梁、避车处所、走行条件等情况没有掌握。对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风险分析研判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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