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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供电段确山站调车一般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14日

  一、事故概况
   2004年2月1日,按计划安排向外单位租借(宝鸡供电大修段)的轨道吊车(编#9339)在确山-黄山坡间上行(K910)进新铺线路口子内作业,由于考虑马庄-确山下行口子外有几根支柱未立,就临时改变计划让这组车在马确下行作业完毕后再到确黄区间进口子,10时08分,9339轨道吊车进入区间开始作业,11时15分,当立确山站7#接触网支柱(K901+330)时,由于司机徐保国、包保干部夏林周对轨道吊车支腿打后技术状况检查不到位,轨道吊车支腿外伸不够且支腿垫板打在新铺道渣和轨枕头上,起吊后由于支腿外伸受力不均且由于吊臂抬升角度只有20°,支柱吊起后,在旋转过程中西侧支腿离地,东侧支腿发生位移,导致轨道车倾斜侧翻,11时22分请求救援,经信阳机务段漯河救援列车吊到新建线路上,于15时29分开通线路,由于事故发生在天窗点内(9时50分-12时00分),中断京广线下行行车3小时29分。构成调车事故,信阳供电段负全部责任。
   二、事故原因
   根据现场调查,分析原因为:一是轨道车吊车司机徐保国未认真检查支腿打后状态,起吊作业时吊臂抬升角度不够伸臂过长,受力后吊臂夹角及臂幅不能满足吊运17吨米(支柱重3.8吨)支柱的要求;二是既有线与新铺线路距离近,并且新铺线路高于既有线路,打支腿是没有拨开道渣,轨道车支腿打在新铺线路道渣和轨枕上,新铺线路道渣不实,在承载受压后受力不平衡下陷;三是轨道吊车支腿外伸不够,没有按要求压实,且被吊支柱基坑距轨道吊车距离达6.8M,未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施工预想不到位;四是观察支腿随车包保干部夏林周、司机徐军没有按要求认真监视支腿状况,没有及时将支腿变化情况告诉吊车司机,导致受力后西侧支腿离地,造成吊车脱线倾倒砸断老7#锚柱。
   三、事故教训
   当前正值春运繁忙时期,发生轨道吊车脱线倾斜影响下行正线的事故教训极为深刻,导致多趟客、货列车晚点,严重干扰了京广线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畅通,对段整体声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教训极为深刻。
   1、吊车司机徐保国未认真执行《轨道车操作规程》“起吊作业前要打好支腿,并由起重司机对支腿可靠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作业”的规定,未认真确认吊臂的抬升角度、外伸长度、摆动幅度能否满足所吊支柱负载的要求而盲目操纵,违章蛮干。
   2、随车包保干部夏林周现场卡控不严,未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了解,对吊车支腿打后的状况、吊臂抬升角度等未认真确认,未与轨道车司机共同确认支腿状况,支腿外伸不够且吊臂抬升角度过小没有及时向吊车司机指出并制止。
   3、观察支腿随车包保干部夏林周、司机徐军没有按要求认真监视支腿状况,没有及时将支腿变化情况告诉吊车司机,导致受力后西侧支腿离地造成吊车倾倒。
   4、现场工作领导人常帅对路基坚实程度、吊臂抬升角度等未作认真调查,没有按要求压实;没有充分考虑新路基可能下沉,盲目指挥导致吊车支腿不稳发生脱线事故。
   5、在施工作业之前,对吊的17吨米支柱达3.8吨,且基坑距轨道吊车达7米预想不足,未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盲目改变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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