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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供电段孝感脱线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14日

  一、事故概况
   2007年3月30日,第六次提速施工孝感项目部计划在孝三区间316#-12#间分相改造。11:00分,孝感项目部轨道车与汉口网工区轨道车在三汊埠站组成车列。13:16电调发令准许作业,作业车列进入孝三区间作业地点解列,14:50分作业基本结束,旧线已放下来正在回收。此时,施工作业组接项目部负责人指令,作业车9223#推平板车P3216#由北向南运行,进行设备缺陷处理,当车辆行驶至K1133+725米处,平板车P3216#挤轧到上行股道内的旧导线及分相绝缘块前端轮对脱线。16:02起复完毕,16:14轨道车列返回三叉埠站,孝三上行区间开通。构成A类调车一般行车事故,
   二、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段相关领导及安全科、动力设备车间的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连夜召开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
   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作业基本结束的情况下,盲目抢点,推进车速过高(高于20公里/小时),引导副司机瞭望不认真,不彻底,未及时发现上行股道内的旧导线及分相绝缘块,应急能力差,当线路中有障碍物影响行车时,显示停车信号不及时,制动不果断,致使P3216#挤轧旧导线,推行至K1133+730处前端轮对脱线,滑行至K1133+756停车。
   三、事故教训
   1.责任意识不强,安全意识淡薄。轨道车司机陈继生不按标准作业,违章操纵,下坡道推进运行速度过高(高于20公里/小时),在看到停车信号时制动不及时。引导副司机许卫东瞭望不认真,不彻底,应急能力差,当线路中有障碍物影响行车时,显示停车信号不及时,造成轨道车轧上障碍物后继续开行,扩大了事故范围。
   2.施工作业组织不严密,预想不充分,施工现场组织仅对供电施工关键处所进行布置安排,缺乏对轨道车运行安全的有效盯控。在施工过程中未明确收旧及轨道车运行的安全监控措施。现场旧线影响行车无人看守,轨道车运行监控无力。
   3.孝感供电车间运营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质量监理监管不到位,没有认真执行段管理项目相关制度,所派出的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监管制止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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