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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翻车事故案例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25日

事故概况及经过

X年X月X日,某省某市发生了一起死亡43人,伤39人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X日X时,该市运输公司第7车队驾驶员何某驾驶一辆解放牌大客车,在行至某县时,会车时翻人公路东侧3.5m深的梯形混凝土水槽内,客车起火,43人当场死亡,39人(包括司机何某)受伤,车辆报废。
  
事故原因分析

(l)事故发生地点道路路况良好,虽然当时在下雨,但并不影响行车。根据现场勘察和认定,本次事故发生时该车行驶速度超过该路段规定的速度,加之该车风挡玻璃破裂,雨刷器不能正常使用,视线不清,待发现对面来车时驾驶员慌乱且采取措施不当,造成车辆翻入公路东侧3.5m深的梯形混凝土水槽,因此驾驶员违章超速行驶和车辆存在故障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发生事故的大客车核定载客45人,实际载客超过80人,由于超载,使得车辆制动距离变长,虽然驾驶员会车时采取了制动措施,但超载的车辆根本不能在预计的制动距离内停止,造成车辆冲出道路,因此严重超载也是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3)事故的间接原因是运输公司在实行单车抵押承包改革以后,安全管理的配套措施跟不上,企业负责人对部分司机违章超载,拼设备、拼精力。拼时间,跑“凑合车”等问题,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果断措施加以纠正,以致酿成大祸。
   
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

(1)肇事司机何某,对“X·X”事故负有直接责任,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2)市运输公司第7车队,对“X·X”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第7车队队长杨某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分管技安、客运工作的副队长罗某行政记过处分,车队副队长张某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查。
(3)市运输公司对“X·X”事故应负重要的领导责任。给子运输公司经理王某记大过处分,副经理翟某记过处分,车管科科长靖某行政警告处分。
   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作为上级管理部门,亦应认真吸取教训,责成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事故整改措施

(l)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安全组织,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所有已承包企业的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凡没有把经济指标和安全指标捆在一起的,或安全责任不明,要修订和增补;凡没有涉及安全指标的要终止合同。
(3)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整顿交通秩序,依法从严管理交通,切实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的综合治理。
(4)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消除事故隐患。把交通运输作为本地区安全检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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