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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峪口矿“11.18”顶板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23日

一、事故基本情况
1999年11月18日,采煤一队4301工作高某某在挖梁窝时,顶板忽然冒落,头部受伤后死亡。肖某某,42岁,初中文化,井下采煤工,工龄20年。
二、事故经过
1999年11月18日白班,采煤一队徐某班在4301工作面正常采煤,全班出勤22人,共分8茬,具体分工是班长徐某,肖某某和高某某分在第二茬,高某某是茬长。他们是坐8点40分人车入的井,10点30分开的炮,出事约在15时10分。出事前,高某某和肖某某已经挂了七架梁子,当时高某某双腿跨溜子,面向机尾侧身用镐挖第八挂梁窝时,肖某某将网与第六挂梁上网联好后,从第七挂梁上向第八挂铺,准备展开到第八架时,高某某挖好梁窝,将梁子从网底托住,当时肖某某面朝煤壁站着,刚一展网顶板忽然冒落,冒落的货长1.5m,宽1.2m,冒高约6m,将肖某某埋住,头部受伤后死亡,
三、事故原因
㈠直接原因:
采煤一队工程质量要求不严,工作面支护质量差,第七架、八架棚梁接顶不实,工人在铺网挂梁时,被冒落的煤和矸石埋住致死,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㈡间接原因:
采煤一队工人技术素质差,安全教育培训不够。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的不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监督检查不力,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
㈠要切实加强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规程作业,挂梁刹顶支护必须到位,特别要加强在假顶下作业的安全管理,坚持“三不生产”原则,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㈡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㈢加强对工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提高职工自保、互保意识,以“两化”保安全。
五、事故点评
本工作面处于综采采过的下分层,假顶网是金属菱形网,顶板破碎无粘结、无强度,金属网已生锈,支护不及时随时有冒顶、漏顶现象发生,铺网工作必须考虑快,并在挂梁之前使用好前探圆木进行初期临时支护,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未使用前探圆木进行超前临时支护,致使空顶时间相对较长,人员空顶作业所致。支护及时可靠是采煤作业的基本保障。在今后工作中,必须严格按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搞好支护工作。在破碎顶板下进行支护作业时,必须进行前探临时加固支护,作业人员退路必须畅通,同时必须有专人在旁观察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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