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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福瑞祥煤炭八井“12•1”重大透水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25日

2012年12月1日23时,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福瑞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井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650万元。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七台河市福瑞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井(以下简称福瑞祥八井)位于七台河市桃山区桃西教堂东南100米,在308省道和大同街之间。该煤矿原名为万宝煤矿,始建于1989年,1990年正式投入生产,1991年更名为大连陆军学院煤矿,1996年转让给七台河矿务局地质公司多经分公司,期间,更名为七煤集团公司富强二矿五井,2004年10月七台河市福瑞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该公司隶属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种经营总公司,福瑞祥八井为该公司下属矿井,矿井由个人投资,投资人为孟凡军,2005年6月该矿股权转让给杨忠义、董占祥,2012年4月董占祥买断股权。该矿安全监管归七台河市桃山区属地管辖,福瑞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安全监管职责,但仍为该矿办理相关证照。
        福瑞祥八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万吨/年。批准开采煤层为85#、90#、93#、94#煤层,截止到2010年末剩余地质储量50.12万吨,可采储量42.6万吨。
        该矿采用片盘斜井开拓,主井斜长700米,副井斜长740米,倾角26°;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主备扇型号为FBCDZNO11/22×2两台,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为不易自燃煤层;矿井提升方式为斜井串车提升,主提升绞车型号JTP1.6×1.5缠绕式提升绞车,电机功率150千瓦;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系统;主电源为桃山变电所42519线,备用电源为电力公司4323线,实现井上下供电分开;矿井采用一段集中排水,主水仓设在六片,配有双管路(6寸)、双水泵,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型号D155-67×6-280 千瓦,五片车场下12米处还有截水仓,设100D45×7-132 千瓦水泵2台,一主一备,配有双4寸管路。该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正常涌水量为 40 立方米/小时,最大涌水量80立方米/小时,矿井配备2台探放水钻机,型号分别为ZDY1600和ZYT168。;矿井装备了KJ90NB型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讯联络系统。地面设有200 立方米的静压水池和WSRF-80型暖风炉。
        该矿证照情况:
        采矿许可证号:C2300002009091120035949,有效期至2014年3月11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黑)MK安许证字【2006】4402YB,有效期至2013年8月5日。
        煤炭生产许可证号:202309039007,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230000100053043,有效期至2014年3月11日。
           该矿主要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备案登记(持证):矿长肖立东、生产矿长徐永新、机电矿长石磊鑫、技术矿长刘贵河为挂名矿长,安全矿长席国君。该矿实际管理人员:矿长董占祥、生产矿长肖玉和、机电矿长金世江、安全矿长席国君、技术员杨健。
        2012年11月23日经过桃山区复产验收合格,准予开工生产,批准开工生产工作面为93#层左五片采煤工作面和主井下山掘进工作面。
        发生事故时,该矿实际有六个采掘工作面生产,94#层左六片全煤上山、90#层左四片上山、六片副井90#层巷道式采煤工作面和94#层五片平巷维修工作面,94#层右三片巷道式采煤工作面、94#层左三片巷道式采煤工作面越界开采已关闭的震祥煤矿五井井界煤柱。事故地点为94#层左三片巷道式采煤工作面上部。
        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情况和事故类别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2年12月1日16时,生产矿长肖玉和、值班井长王宝泉组织当班工人召开班前会。17时,王宝泉带领当班工人陆续入井,当班实际入井29人(其中,94#层左三片巷道式采煤工作面5人,94#层右三片巷道式采煤工作面2人,90#层左四片上山工作面4人,94#层左六片全煤上山工作面4人,六片副井90#层巷道式采煤工作面6人,94#层五片平巷维修工作面5人及值班井长王宝泉、瓦检员李有、抽水工祝永祥)。
        当班22时30分,值班井长王宝泉升井。23时左右,把钩工孙井田提车将四片李殿刚等人升井,在矿车提升至三片车场上部7-8米处,发现身后有白雾、冷气和气浪往井口门方向吹来,他赶紧打了“快点”升井,升井后立即给值班电工艾国栋打电话问主扇是否反风,艾国栋看完主扇告诉他主扇正常。这时在井下六片副井附近等车出货的张吉飞和沈树君听到水响,看见很大的水流从副井巷道往下淌,他俩到主副井的联络巷去查看,发现水量更大,便同正在联络巷等车的陈守义、刘昌国开始沿副井往地面方向跑。23时40分左右,张吉飞等人跑至地面。张吉飞立即到翻车房报告井下出事了,三片透水了。把钩工孙井田立即下井查看,到了三片发现里面都是水,立即给值班井长王宝泉打电话告知井下透水了。王宝泉与艾国栋两人立即入井,到了五片发现五片以下已被水淹没,往下的巷道被石头和木支柱堵死,两人来到五片车场启动了备用水泵然后升井。
        翻车工彭秀林知道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矿领导,接到事故通知的安全矿长席国君和生产矿长肖玉和带领数名工人先后入井,在五片车场发现了在五片94#层平巷进行维修作业的温宏福和盛乃栋从五片石门里走了出来,几人立即将温宏福和盛乃栋扶上矿车升井。
        投资人董占祥接到通知后立即到井口门准备入井,值班井长王宝泉正好升井,王宝泉告诉董占祥井下发生透水有10多人仍在井下,董占祥立即给桃山区安监局科长闫向辉、市安监局副局长闫文昌、福瑞祥公司经理崔晓春打电话报告事故,七台河市政府逐级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事故。
        经核实,事故发生前后共有13人安全升井,16人被困井下。
        (二)事故救援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七台河市委、市政府、桃山区委、区政府和市、区相关部门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成立了抢险救援指挥部,启动了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紧急调动抢险救援设备、设施,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龙煤集团公司七台河分公司、宝泰隆公司等地方煤矿有关人员也积极协助救援。紧急调集救援车辆150多台,各类水泵24台,电缆6000多米,排水管线5000多米,电机5台,大功率钻机一部,专业救援人员500多人。事故发生后14小时内,成功安设了3台水泵排水,总排水能力为290 立方米/小时,2日中午11时30分成功解救出94#层五片平巷维修工作面的2名被困矿工。到12月3日12时达到6台水泵同时工作,总排水能力为550立方米/小时。12月7日3时50分,经过125小时的紧张救援,又成功解救出94#层左六片全煤上山工作面4名被困矿工,总计先后有6名矿工成功获救。至12月11日有8名遇难矿工陆续找到并已全部升井,经过对井下所有巷道清淤搜寻,至2013年1月6日,井下所有巷道已全部搜索清理完毕,共清理、恢复巷道3660.5米,清淤1990立方米,仍未发现2名失踪矿工。
        2013年1月6日,经矿山救援队和医疗救护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现场勘查、分析和论证,认为事故失踪人员被水冲到采空区,已无生还可能,若继续实施搜救,搜救人员生命安全无法保障,抢险救援指挥部决定停止搜救。
        (三)事故类别
        透水事故。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福瑞祥公司八井越界非法盗采,94#层左三片巷道式采煤工作面上部开采与震祥煤矿五井的边界煤柱,造成与已关闭的震祥煤矿五井主井底(水窝)之间煤柱仅剩1.2米,震祥煤矿五井老空积水压垮煤柱并溃入井下,导致水害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该矿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越界非法盗采煤炭资源现象严重。私自打开三片、五片、六片密闭,进入界外进行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活动。由于盗采资源引发纠纷后,采取伪装手段砌筑密闭,躲避监管部门执法检查。
        2.该矿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防治水工作职责不清,防治水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没有落实岗位责任制。二是矿井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在界外有水患威胁区域冒险开采,“逢掘必探”措施未落到实处。三是该矿界外采掘生产布局混乱,巷道式采煤,通风系统不健全,矿井多头作业,超强度组织生产。四是该矿技术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配全专职技术人员。五是煤矿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
        3.七台河市福瑞祥有限责任公司对八井的管理职责不清,在该矿划归为个人所有后,仍为该矿办理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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