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远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印发《镇远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镇卫食药监发[2013]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杜绝卫生系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乡人民群众拥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卫生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黔东南州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黔东南州卫发明电[2013]8号)和镇远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印发《镇远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镇卫食药监发[2013]40号)文件精神,加强我院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我院安全事故零发生,坚决杜绝责任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确保一方平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安排
(一) 为切实做好全乡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督促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宋凯军(院 长)
副组长:李肇荣(副院长)
成 员:王治菊(住院部、门诊负责人)
杨汉桃(护理部主任)
吴永梅(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永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活动日常工作。
(二)宋凯军同志负责全面安全工作;李肇荣同志负责用电安全、用水安全和防火防盗安全;王治菊同志负责医疗、药品的安全;杨汉桃同志负责用氧和供应室的安全;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三、活动主题
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防范事故、确保平安。
四、主要目标
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医疗纠纷事故、火灾事故为零,其它安全事故为零。通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活动,实现领导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防范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常识明显提高的目标。
五、活动内容
(一)建立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院干部职工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医疗行业虽然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他人谋求健康的,但一时的疏忽,则会给他人、社会、单位带来多方面的不和谐因素。所以,在这次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活动中,院长负总责,全院干部职工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还要加强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逐一排查整改,使本单位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