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介绍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7日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发展的情况

  1.1996年,英国颁布了BS88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2.1996年,美国工业卫生协会制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导性文件;

  3.1997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提出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草案、日本工业安全卫生协会(JISHA)提出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导则》、挪威船级社(DNV)制订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4.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提出了职业健康安全评价系列(OHSAS)标准,即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此标准并非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因此不能写成“ISO18001”;

  5.1999年10月,原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试行标准》;2001年11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代码为GB/T28001-2001,属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与OHSAS18001内容基本一致。

  四、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和意义

  1.为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提供了一个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2.有助于推动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

  3.使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由被动强制行为转变为主动自愿行为,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

  4.有助于消除贸易壁垒;

  5.对企业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6.将在社会上树立企业良好的品质和形象。

  五、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理解(本部分要结合标准来进行培训)

  1.术语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要注意区分事故和事件,造成了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情况是事故,没有造成上述情况的是事件。如日光灯坠落,砸到人是事故,没砸到人虚惊一场是事件。

  (2)持续改进: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总体绩效,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长效机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是通过认证就算完事了,而是需要长期保持。

  (3)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5)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6)相关方: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相关方有两个特点:第一,相关方不属于公司,第二,相关方对我们的职业健康安全非常关注。我公司的相关方主要是客户、地方政府及下属的各单位、外来办事人员、合同方、工程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等。

  (7)不符合: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8)目标: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

  (9)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10)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11)可容许风险: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共17个)

  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必须经过最高管理者批准,必须包括最高管理者对“遵守法规”和“持续改进”的承诺。

  4.3.1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辨识危险源时必须考虑:①常规和非常规活动;②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③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此外危险源辨识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每当工作场所发生变化(如办公地点搬迁等)设备设施(如新购进一台搅拌机)及工艺(如由原来的隔膜碱改为离子膜碱)发生改变时,都要对危险源辨识重新进行辨识。

  4.3.2法规和其他要求

  至少遵守现行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将法律法规的文本进行收集,识别需要遵守或适用的条款。

  4.3.3目标

  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通常是用来控制不可容许风险的,目标必须是能够完成的,如果条件允许,目标应当予以量化,以便于考核。(如公司2009年安全目标实现一次3人以下重伤事故不超过3起,轻伤事故不超过5起、隐患整改率100%、较大以上事故为0等)

  4.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要与组织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并且必须具备职责、权限和完成时间表等要素,否则就不是一个完整的、规范的管理方案。

  4.4.1结构和职责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职责,管理者代表的职责是负责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除管理者代表之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还应有一名或几名员工代表,参加协商和沟通。我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是赵述彬,最高管理者是徐何红。

  4.4.2培训、意识和能力

  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具有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工作的能力。本要素重点关注的是员工的上岗资质以及安全意识和能力。如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的上岗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等。

  4.4.3协商和沟通

  协商沟通的主要内容有:参与风险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员工代表和管理者代表;关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