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标 准 号: HJ/T 82-2001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 2001-12-25
实施日期: 2002-04-01
>
更新日期: 2010年03月18日

  4.4合理利用海水自净能力

  在海域高功能区高标准保护的前提下,可根据海水交换活跃区和滞缓区的分布特征设置排污口,合理利用海洋环境容量。

  4.5不降低现状使用功能

  为了控制我国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现状,在划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时,原则上不得降低现状海水使用功能。对确实由于发展经济或布局调整需降低现状水质时,必须详细论证该海域未来有无高功能要求,并作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4.6按高功能确定保护目标

  对于兼有两种以上功能的海域,应按高功能确定保护目标;对于国界、省界、市界和县界两侧附近的海域,如具有不同的功能,也应按高功能确定其保护目标。

  4.7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我国沿海地区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特点差别很大,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同,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海洋环境保护的需要,因地制宜地划定海域环境功能区,确定保护重点。

  5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查内容

  5.1自然环境概况调查

  5.1.1地理位置

  标明所在海域的坐标(经度,纬度)、大陆岸线及岛屿岸线长度,海岸带的长度和面积,领海、大陆架和所属经济区的面积等。

  5.1.2地质、地貌

  包括所在海域自然形态,潮滩形态和稳定程度,地质、地貌类型,沉积物组成,海底地形等。

  5.1.3气象

  包括气温,降水,风况,雾况,日照和灾害性天气等气象特征。

  5.1.4主要入海河流

  包括人海河流数,流域面积及河流长度,年径流量(年均值和频率值),含沙量,有机物及营养盐的含量水平,并求出洪水季与枯水季的天数、水量,占全年水量的百分比等。

  5.1.5海洋水文

  包括潮汐和潮流(性质、潮差、潮时、表底层流速、方向),波浪(地形分布、浪向分布、浪高和周期分布),海流(来源,外海水与沿岸水),水系(水色、透明度、盐度、温度、季节变化、对沿岸海水的影响变化)。

  5.2自然资源概况调查

  海洋资源是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对象,在区划工作之前,必须查明所在海域的资源分布及规模。

  5.2.1生物资源调查

  鱼、虾、贝、藻类种群数量及种群结构变化,潮间带及岸边水生植被状况。

  5.2.2矿产资源调查

  调查本海域内的油气资源、海滨砂矿、煤矿、钴、锰类及各类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等,矿的地理位置,储藏开采价值及规模,利用现状,开发规模等。

  5.2.3海洋能资源调查

  利用潮流能、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海流能等状况。

  5.2.4化学资源调查

  建滩晒盐的亩数、产量、卤水的贮量及利用现状,利用制盐的母液提取钾、钠、镁、溴、碘等系列化学产品及海水淡化状况。

  5.2.5海运资源调查

  利用岸线建造码头数量,年吞吐量、客运量及经济收入,码头沟通的地区分布。

  5.2.6旅游资源调查

  海滨浴场,名胜古迹,海岸景观、岛屿景观、海底景观、海滨生态景观、文化景观、古人遗址、寺院等胜地,年旅游人数,经济收入,发展规划。

  5.2.7海滩资源调查

  滩涂类型、面积,可养殖品种,利用现状,发展规划。

  5.3社会经济概况调查

  5.3.1行政区划、人口状况和土地利用调查

  5.3.1.1沿海城镇个数、名称及占地面积、人口数、人口密度、人口构成。

  5.3.1.2人口分布情况统计,重点说明沿海城市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例,滨海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等)占全市人口比例。

  5.3.1.3统计土地面积,包括其占有的山地、平地、水面等。

  陆上土地包括耕地,林地,海涂,草地,生活、工作区占地,荒地,荒山,沙洲等。

  陆上水面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内塘,养殖场,未利用水面。

  5.3.2沿海城镇经济状况调查

  工业结构。指工业类型(包括轻纺工业,机电工业,化学工业,冶金工业等)和工业生产力布局(现状及其发展方向,工业产值)。

  农业结构。指农业布局及发展方向,农业总产值和农、林、牧、副业产值比重大小及升降趋势。

  海洋渔业。指资源种类和数量,捕捞工具,捕捞产值及养殖面积和产值统计。

  能源与交通。指能源分布、开发利用情况、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海洋运输业(港口年吞吐量、各泊位类型、海运能力、总产值统计等)

  5.3.3沿海地区发展总体规划调查

  5.3.3.1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5.3.3.2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包括海洋开发的战略重点、资源的开发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等

  5.3.3.3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沿海城市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建立健全地方性海洋环境保护法规。

  5.4入海污染源现状调查

  入海污染源分为陆域点源、陆域沿海面源和海上污染源。根据我国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现状和分布特征,调查的重点是入海直排口和入海河口(应统计出污染物入海量)。

  5.4.1入海直排口调查

  包括工厂直排口、混合排污口和市政下水口,其中:

  工厂直排口是指以明渠、管道等多种途径直接向海域排放的单个工业废水入海口。

  混合排污口是指受纳两个以上污染源排污的小型河道或人工沟渠,这类排污口的污染物种类多、浓度高,且径流以工业废水或城市综合污水为主要成分,也是点源调查中的重点。其调查数据要有季节代表性,并注意汇水区内的特征污染物。

  市政下水口是指受纳以生活污水为主的城市市政下水管网直接入海口,调查时应与本地区市政排水管理部门相配合,调查项目原则上与生活污染源相同。对汇入工业废水的市政下水管网,还应增测相应工业废水污染物项目。

  5.4.2入海河口

  调查污染物入海通量时,应在入海河口的适当位置设置河口监测断面,测量其入海径流量和污染物浓度。

  5.4.3陆域沿海面源调查

  自然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可携带地表污染物直接入海。调查重点是沿海地表径流,其污染物主要为各种化肥和农药残留物。可通过地表径流水样分析上述污染物。

  5.4.4海上污染源调查

  5.4.4.1移动污染源

  指各类机动船舶在停泊、作业和航运时,以压舱水、洗舱水、机舱水等形式向海域排污,其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现场采集水样时应分别按船舶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船舶,分析油类浓度,同时调查统计排水量,测算出近岸海域内船舶排放含油污水量及油类入海量。

  停放在港口的船舶含油污水送到陆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其油类入海量也统计到移动源排污量中。

  5.4.4.2海水养殖污染源

  鱼、虾、贝、藻类的海水养殖对其周围水域环境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以陆地为依托的养虾池应做重点调查。

  调查项目包括:COD、SS、总氮、总磷等,调查统计养殖年度内含油污水、垃圾等,养虾池换水次数及其换水量。

  测算虾池排污量,可根据对虾不同生长阶段,选取有代表性的换水期,测算养虾池一次换水量。粗养型虾池应在养殖年度内至少测算三次,且在换水前夕取水样分析虾池内及取水口外海水中污染物浓度。

  精养型虾池换水次数及换水量要少得多,调查统计时应分别注明。

  5.4.4.3石油平台污染源

  海域钻井平台、采油平台产生含油污水或油性混合物,需经回收处理后方可排海,对处理后的污水量应进行统计,并分析石油类浓度,判定石油类入海量。

  溢油事故排入海域的油类及其人海量应单独统计、分析。

  5.4.5近岸海域污染源评价

  海域污染源分为陆上污染源和海上污染源。对陆上污染源只评价人海排污口。评价时可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评价结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5.4.5.1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

  将各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进行统计,确定出主要污染物。

  5.4.5.2主要污染源

  找出主要污染物是通过哪些排污口排放人海的,以此确定主要污染源。

  5.4.5.3入海主要污染物

  计算各类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从中确定本地区主要入海污染物。

  5.4.5.4主要排污区

  对本地区入海污染源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进行比较,即可确定主要排污区。

  5.4.6入海污染源预测

  预测内容是污染物排放量和入海量,为近岸海域水质预测提供依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