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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保护伞不是收费保护伞

作者:钱江晚报  来源:钱江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30日

记得温总理视察汶川灾区的时候,写下四个字:多难兴邦。在中国这样灾难多发的国家,借助专业力量救灾救人固然重要,但是民间的自救同样重要。特别是在危急关头,首先自救赢得时间至关重要。这也是我国近年来大力推广应急救护培训的原因。

  但是作为一线城市,深圳的应急救护培训却让人倍感失望。近日《南方日报》报道称,多名自称深圳市红十字会救护培训部工作人员及主管均表示,深圳市红十字会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培训10人以下收费320元/人,10人以上收费240元/人。据了解,320元的收费是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应急救护培训定价的10倍。

  不过,深圳红十字会官方对收费一事予以否认,坚持自己的服务一直是公益的、免费的。当然从记者的调查看,红十字会方面的确做了很多免费的培训,付出了很多心血。但是调查也显示红十字会下属部门确实收了费,并且价格不菲。也就是说,红十字会下面有个“红顶商人”代替他们收费。

  这是一个生命的绿色通道,本应该畅通无阻。记得曾经有报道,哈尔滨一救护车为争取时间挽救生命,司机选择走机场高速。然而,哈尔滨市机场路高速公路收费站因30元收费问题,“扣留”了“120”急救车,以至延误了一个半小时,患者不治身亡。急救培训收费本质上和高速拦阻120坐地要价没什么不同,这种带着血色的收费还是免了的好。

  当然一味地责怪红十字会也有失偏颇。培训也是需要高额投入的,譬如深圳用的都是最好的模具,一个就要两万块,磨损就得换。但是问题是,是否需要高出物价局定价的十倍?数据显示,这些年红十字会为170多家企业培训近6000人次。照此数据计算,即使所有参与培训企业人员均缴纳240元/人,该培训项目已累计收费144万元。这笔钱是否应该给公众一本明白账?

  不少发达国家参加此类培训的国民都达到40%,德国甚至高达80%,并且有法律保障。相比而言,深圳的饥不择食,背后也有我国法律保障不到位、投入太少等原因。这一生命保障的“必修课”,我们缺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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