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职责
1.1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执行上级领导下达指令;
1.2 负责选煤厂安全生产的协调、调度指挥工作;督查督办各项工作指令的执行;
1.3 负责调度站全面行政管理工作。
2 工作内容
2.1 负责调度站的全面工作,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进行日常生产的组织与指挥;2.1.1负责组织全站人员按计划完成原煤运输、洗煤生产、备煤装车的各项任务。
2.1.2 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按班均衡完成生产任务,并确保产品质量。
2.1.3 负责督促检查处理影响生产的的问题,有权对相关车间职能部门进行统一调配,行使调度职权。
2.1.4 负责严格落实工艺管理要求,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指挥生产;
2.1.5 负责碰头会、生产会议的会议记录,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综合平衡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2.1.6负责选煤厂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和指挥抢修工作,保证尽快恢复生产。
2.1.7 负责协调运输科、车管科、销售科、矿调等相关单位的业务工作;
2.2 负责上级工作部署、工作指令的督查督办工作;
2.2.1负责督查、各级领导工作指令落实执行情况。
2.2.2负责生产计划、检修计划的落实督查检查;
2.2.3负责对影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下达调度命令,督促相关车间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
2.2.4 负责做好上级领导指令的贯彻执行,及时督查、检查,对生产活动情况及出现的问题要如实汇报。
2.3 负责安全生产的资料整理记录、请示汇报工作;
2.3.1负责深入一线发现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
2.3.2负责对每班安全生产情况及其它事项如实记录,及时请示汇报。
2.3.3负责各种生产数据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2.3.4负责如实做好上级工作指令督查督办的记录,及时汇报进度。
2.4 负责备煤装车的各项工作;
2.4.1负责切实掌握产品库存情况,为销售请车提供准确的信息;
2.4.2 负责认真组织好产品外销的备煤装车任务的完成。
2.5 负责进行“大排查、大推进”台帐的记录整理工作;
2.6 负责全厂签到考勤工作的督查督办;
2.7 负责调度站、洗选集控、运输集控、瓦斯检查监控的各项管理工作;
2.8 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 工作明细
3.1 会议:
3.1.1每天早上7:30分参加厂生产碰头会,汇报前一个生产日工作情况,做好记录;
3.1.2每周五下午参加厂安全生产调度会议,通报本周生产、检修完成情况;
3.1.3按规定参加矿各类工作会议;
3.1.4按要求主持召开本站的事故分析会议解决安全生产管理问题。
3.2 行政效能:
3.2.1落实“大排查、大推进”工作;督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按规定值班。
3.2.2劳动纪律检查,每周检查违纪一人(迟到、早退、脱岗等)。
3.2.3安全隐患,每周检查隐患一处。
3.2.4查“三不”“三违”指标,每周一人。
3.3 生产管理:
3.3.1每日组织调度工作,确保生产运行任务的完成;
3.3.2每日督查生产设备检修、系统环节运行;
3.3.3每日落实生产、设备检修计划的完成;
3.3.4 每周对系统进行排查一次,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解决做好事前预防;
3.4 安全质量
3.4.1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规定;
3.4.2 督查各项检查设备情况的整改落实,加强现场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3.4.3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3.4.4督查技术检查的各项指标限上、限下、产品灰分、矸中带煤等,确保各项保块措施的落实;
4 工作标准:
4.1 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分工明确,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4.2 质量管理要科学化,做到有计划、有组织,确保质量达标准。
4.3 降低设备运行事故,杜绝安全事故,实现零目标。
4.4 成本消耗不超标,修旧利废符合标准。
4.5 企业文化建设要量化、细化,有考核、有评比。
4.6 各项管理制度要健全,并认真落实、严格考核。
4.7 职工操作要人人正规,职工行为要严格达“6S”要求。
4.8 落实选煤质量标准化要求达标。
4.9 落实“一线工作法”,现场管理达“优化型”。
5 工作程序
5.1 日常请示汇报程序
5.1.1 接受生产厂长等上级领导的书面或口头工作指导和工作指令;
5.1.2 按照当班工作指令要求协调指挥生产,督查督办指令要求的各项工作;
5.1.2.当班定时向厂值班长等领导汇报工作;
5.1.3 接受工作指令向主管厂长汇报,并要按进度要求进行专题汇报;
5.1.4 同全厂各车间、职能部门领导进行业务协调沟通;
5.1.5 对当班生产协调指挥下达工作指令,并给予督查督办,做好记录汇报工作。
5.2 事故请示汇报程序
5.2.1 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组织处理控制的同时向厂值班长汇报,并到事故现场;
5.2.2 重大事故向矿调汇报;
5.2.3 向主管厂长或厂长请示汇报;
5.2.4 事后要向请示过的领导进行详细的汇报。
5.3 请销假程序
5.3.1 请各类假先填写请假本,写明原因;
5.3.2 请主管厂长批准;
5.3.3请厂长批准,向书记汇报;
5.3.4请劳资科批准后报调度备案;
5.3.5 到假后先到调度销假;
5.3.6 到劳资科销假;
5.3.7 假条报厂办,向准假领导口头销假。
5.4 班中临时请准销假程序
5.4.1 职工班中请假(无论公私),通过跟班副主任先向厂值班长口头请示;
5.4.2 准许后职工方可离岗到调度站填写临时请假单;
5.4.3 请值班长签字准假;
5.4.4 准假后方可离厂;
5.4.5 请假人到时间准时回岗,必须用岗位电话向准假人进行销假 ;
5.4.6 在请假到时间后,跟班副主任要汇报值班长请假人是否回岗;同时准假人要进行检查请假人是否回岗;
5.4.7 准假人负责检查对请假人是否按规定进行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