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对水害防治中心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
3、协助技术矿长完成水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指导工作。
4、督促水害防治中心各科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5、负责探放水设计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措施、报告的预审。
6、负责督促探掘分离和移交确认的具体执行。
7、负责每月防治水安全例会及地测安全办公例会的召开。
8、负责考核水害防治中心各科队工作完成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9、负责每月1次的水害排查及治理工作和每年雨季前防治水工作的全面检查。
10、负责地测防治水设施的完善和设备、仪器的申购工作。
11、负责水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具体执行。
12、协助技术矿长完成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3、负责水害防治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与培训工作。
14、协助技术矿长具体落实隐蔽致灾、储量等相关工作。
15、对组织编制矿井大型测量工程计划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