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规程、措施的审批。
2、负责安监员的业务培训及考试工作,协助安质部部长抓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3、负责各类安全事故追查会议的记录和事故报告的编写。
4、负责安监科各类技术文件、安全检查记录的管理工作。
5、经常到工作现场检查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解决,针对安全管理中的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安全检查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
6、熟悉矿井生产活动场所和生产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危害,负责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危害进行控制。
7、按时完成其它临时工作。
8、协助安质部长抓好全矿质量标准化工作。
9、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