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矿井通防质量达标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及初审工作。
三、负责矿井通防现场管理及通防工区的业务指导和通防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
四、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负责通防年度、月度计划的编制;负责对通防作业计划的落实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其他专业通防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落实处理。
五、负责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设计管理工作。根据基建工程需要合理布置安全监测探头,并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六、对安全监测、通风调度、自救器发放室等部门的管理情况及标准化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七、负责拟定矿井反风演习方案、瓦斯鉴定方案、煤尘爆炸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等各项专业工作方案的编制及方案的实施,同时完成上报各项技术测定方案的总结及资料的整理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及岗位人员“一通三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进行考核。
九、定期对全矿“一通三防”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进行检查核实,并及时向矿长、总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汇报,确保满足“一通三防”工作的需要。
十、每日组织召开通风例会,安排、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通防问题,确保生产场所支护材料满足规程要求。
十一、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
十二、经常深入井下,掌握情况,排查隐患,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