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从综治角度浅谈港口货物的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18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全面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综合治理,难在综合,重在治理。因此,要做好综合治理这样一项具有长期性、广泛性、复杂性和综合性的工作,就需要各单位必须确立和遵循符合自身规律和特点的基本原则,立足本单位,结合职责范围,找准自身工作的切入点,才能保证其高效运转,为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下面从综合治理的角度就港口货物保管的安全管理工作谈谈一些体会。在综合治理方面的主要任务是做好货物的保管、交接交付、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加强标识管理,确保货物收发安全
        随着公司煤炭接卸量增大,系统堆场、通用码头前沿堆场及横泊位后方堆场已不能满足发展需求。近年来公司对煤矿泊位进行改造,随着煤炭泊位四期工程改造的先后完成,以及将原用于袋装化肥堆存的44场及45场改为煤矿堆场,系统堆场堆场和临时堆场进一步扩大,使库场货物的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为了使库场货物管理能得到有效控制。只有通过加强库场货物的标识管理,进一步规范库场货物的管理工作,才能更有效的对货物进行管理。
        标识管理是货物管理的一大特点,为货物的安全存疏提供了重要保证。对于货物的标识管理要采用堆场图及现场标识相结合的方法,即在室内使用堆场图标识、电子堆位图标识与现场挂货物标识牌相结合,每当有货物进出库或货物堆存地点发生改变时,要求相关人员即时进行堆位更新,确保堆位信息的及时、准确;同时,现场标识牌要利用颜色区分外贸货物与非外贸货物,外贸货物挂绿色牌,非外贸货物挂黄色牌,货物的日常管理就可以一目了然。只有做好货物的标识管理才能使库场管理得到有效控制,才能提高库场的利用率,为货物的收发安全管理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完善货物保管制度,确保在港货物保管质量
        当前,随着经济的发展,港口货物交易逐渐市场化和网络化,客户直接在港内进行煤炭交易,在港内的交易方式越来越多,这给我们港口的装卸、保管及交接交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提高港口货物交接交付的安全,只有进一步完善货物保管的监管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货物的监管工作,才能确保货物保管的安全。
        做好货物保管的监控工作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书面留底。从货物进入港区需要进行堆至堆转栈、转栈装驳装卡、作业过程监控、转栈作业汽车载重抽重、货物转运出港、港外货物转运至港内装运等方面完善制度,查找薄弱环节及其预防措施,堵塞漏洞,并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查找、分析现场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规避风险。二是加强第三方的监督,在港区范围内的各个作业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制定相关的监控制度,通过中控、调度和仓库办公室可以对整个港区实时监控,这样不但起到威慑作用,更重要的是起到监督和预防作用,确保货物保管及交接交付作业的安全。
        三、实施“封闭式”库场管理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港区库场不断的扩大、作业面越来越广,现场仓库员全面监控的难度不断加大。针对以上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是实施煤矿堆场出入口“封闭式”管理。堆场出入口“封闭式”管理是在堆场内无作业时堆场出入口使用闸杆或铁链进行封闭上锁,车辆进堆场须经仓库员开锁放行,场内作业由仓库员进行全过程监督,使货物在进出库、堆场归整、静态管理时都处于有序管理中。通过这项措施的落实,有效地防止了外来人员盗煤和外来车辆提错煤情况的发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