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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电力企业的永恒主题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19日

安全生产是人们生产活动的需要,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电力生产的安全问题,较之一般企业生产安全问题更有其特殊的重要性。电力生产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它不仅影响电力企业自身生产经营,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各行各业、国计民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它不单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因此实现安全生产,是各电力企业的责任和神圣使命。电力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领域,是电力工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电力工业的重要条件,是社会主义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我国生产和建设坚持的基本方针。(温家宝总理在一次会议上又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
        一、电力生产事故的危害性
        事故是人们在有目的地行动过程中突然出现的违反人的意志,致使该行动暂时或永远停止的事件。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的基础与前提,电力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在一个电力系统内,发电、供电和用电设备在电磁上相互连接,相互耦合。因此,任何一点发生故障或任何一个设备出现问题,都会在瞬间影响和波及全系统,如果处理不及时和控制措施不恰当,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导致事故扩大,在严重情况下会使系统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电力系统的一点点故障,都会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主要原因可分为两方面:其一,电力工业服务面广,在当今现代社会里工业、农业、科技国防、人民生活都离不开电力。其二电力生产企业本身就是资金、技术、安全风险高度密集的企业。
        二、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电力安全生产指的是为使电力生产过程在符合安全的物资条件和秩序下进行,以防止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以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设备、电网的安全以及“发、送、变、配、用”电各个环节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电力安全生产的范围主要包括电力生产安全、电力基本建设安全、电力多种经营安全三大部分。
        电力安全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坚持对领导、职工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技术素质;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不断完善安全装备和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劳逸结合;对职工伤亡及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等等。
        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由电力生产、建设的客观规律和生产特性及社会作用决定的。电力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电力系统自身的稳定、效益和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广大电力用户的利益和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的正常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不仅对电力工业提出了相应的发展要求,而且对电力安全生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从电力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先行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电力使用的广泛性和不可缺性,决定了电力工业是一种具有社会公用事业性质的行业。现代工业、农业、国防、交通运输和科研,乃至现代人的生活,一刻也离不开电力供应,而且对电力需求和依赖正变得越来越强烈。电力供应的片刻中断,都可能造成各行各业的瘫痪、社会和人民生活秩序的混乱以及国民经济的巨大损失;即便电力系统运行频率和电压在允许的偏差范围内变动,电能质量的降低也会直接损害用户的利益。因此,电力安全生产事关国计民生,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意义。
        (二)从电力企业的自身需要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电力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必然要讲求经济效益。假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搞不好,必然是既减少对外供电又增加各类费用支出,其结果必然是成本上升,效益降低。可见,搞好安全生产也是电力企业取得好的经济效益的基础。
        (三)从电力生产的特点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电力生产的特点是高度自动化,由许多发电厂、输电线路、变配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组成电力网,互相牵连、互相制约地联合运行,构成一个十分庞大、复杂的电力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发、供、用电同时进行,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事故,如不能及时排除,都可能带来连锁反应,导致主设备严重损坏或大面积停电,甚至可能造成全网崩溃的灾难性事故。目前,我国电力工业已经步入了以“大机组、大电厂、大电网、高参数、高电压、高度自动化”为主要特点的新阶段,这给电力安全生产带来了新的课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四)从电力生产的劳动环境特点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电力生产的劳动环境具有几个明显特点:一是电气设备(包括高压和低压)多;二是高温、高压设备多(炉、机、压力容器及热力管道等);三是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煤、油、强酸、强碱、液氯和充油电气设备及制氢系统等);四是高速旋转机械多(如汽轮机、风机、电动机等);五是特种作业多(如带电、高处、焊接、起重作业等);上述特点表明,电力生产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相当复杂,本身就潜伏着许多不安全因素,极具潜在的危险性,对职工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安全工作稍有疏忽,潜伏的不安全因素随时会转变为不安全的事实,潜在的危险性随时会转变为现实的人身伤害事故。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重视电力安全生产。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当时的燃料工业部党组向中央汇报工作时,中央领导同志曾对电力事故作过“电力事故是国民经济一大灾害”的批示。1996年4月1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电力企业应当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这已表明,国家对电力安全生产的要求已上升到法律高度。
        三、 电力安全生产的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电力工业中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生产秩序,使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保证和促进了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安全生产曾经受到过两次大的冲击,出现过两次大的反复。
        第一次是在“大跃进”时期。那时片面地强调革命热情,忽视了科学态度,搞设备超出力运行,搞破除迷信、破除规章制度,背离了“安全第一”的方针,背离了电力生产客观规律,以致事故大幅度上升。1957年,全国电力生产事故是历史上比较少的年份,安全情况较好,但到1960年,在短短的3年内,事故上升到1957年的6倍以上,60年以后,党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电力工业恢复了规章制度,整修了设备,正常了生产秩序,严格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使安全生产形势很快好转。到1965年时事故已大幅度下降,接近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第二次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一次安全生产受到的干扰和破坏比第一次更严重,持续时间也长得多。在这期间“安全第一”视为“修正主义路线”、“唯生产力论”被批判;对安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被批判成是对工人“管、卡、压”;设备健康受到极大的损伤,经常发生主设备严重损坏、系统稳定破坏和大面积停电事故,人身伤亡事故也极为严重;安全管理趋于瘫痪,安全监察机构被撤消,对许多事故不调查、不分析、不上报。
        生产必须安全这是一条客观规律,绝不能也绝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尽管建国以来,安全生产受到了上述两次大的冲击,但是最终还是回到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上来,而且由于有了这两次沉痛教训,更加深和统一了对电力工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方针的认识。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回顾安全生产方针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贯彻这一方针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建国初期国家推行了安全生产的措施,使劳动条件得到改善,减少了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但是,当时的私营企业资本家只顾赚钱,不管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在国营企业里由于缺乏管理经验,部分人受旧思想影响只重视机器不重视人,存在只抓生产,不管安全的倾向。正是如此国家主要领导在1952年、57年、59年、60年等一些全国性会议上就企业的安全问题先、后提出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规定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直到1987年1月26日国家劳动人事部杭州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确定下来,可见安全生产方针是在发展中提出,经过反复实践,最终确定下来,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指导意义。这一方针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企业安全生产长期和反复实践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结晶,体现和反映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律,同样它也符合电力工业的特点和发展客观要求,历史实践证明只要能正确理解和坚持这一方针,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就会顺利、就能得到保证;一旦动摇和背离了这一方针,安全生产就会遇到挫折,就会失去基础。因此要求电力企业各级领导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把安全与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首先要抓安全,尤其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和要求,“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和条件,就是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求把安全管理由过去的传统观念即问题发生和事故处理型转变为现代的问题发现和事故预防型,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预测、预控和预防上。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主要体现在企业安全第一责任者能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多经、安全与改革发展的关系等,这些关系既有矛盾又有统一,因此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运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妥善加以解决,使之相互促进,发生矛盾时首先要考虑服从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还要求必须强化电力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在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生产运行、检修等每一个阶段,任一环节都必须从人员、设备、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各方面加强全面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保证质量和各项安全措施。
        四、 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在总结国内外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电力部1994年12月22日颁布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以及在几次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会议上,都对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作了明确规定,实践证明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在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控制事故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直到目前的“五大发电公司”仍在沿用至今。
        (一)电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概念
        企业安全目标管理从属于企业目标管理范畴,企业目标管理是指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以至每个人从上到下围绕企业的总目标,制定各自的分目标,确定行动管理方案,安排工作进度,制定相应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并对结果进行严格考核的一种管理制度也是参与管理的一种形式,是根据企业工作目标来控制企业生产经营的一种民主管理的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将企业目标管理的内涵运用到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上来,就产生了电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二)三级控制的安全目标
        1、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不许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各种事故率均要符合上级要求;2、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不许发生重伤和一般事故;3、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不许发生轻伤和障碍;上述安全目标充分体现了“分级负责、分级控制”的要求,其目的就是通过分级控制和把关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来达到杜绝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的总体目标。
        (三)电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特点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具有目的性、分权性和民主性三个主要特点。1、所谓目的性就是在当前一个时期内,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任务并使其转化为全体职工步调一致的明确目标,使每一个职工都有奋斗方向,有了明确的目标也便于上级部门、检查和考核。企业、部门、班组在制订具体安全目标时其内容应包括达到的程度、完成期限、具有可操作性的保证措施及考核奖惩。2、所谓分权性是指安全总目标在企业内部逐层分解、展开,将目标管理的自主权下放,实行分权即在目标制定以后,上一级根据目标的具体内容授予下一级人、财、物的相应权力,使其运用这些权力来完成具体目标。企业在目标管理中只抓两项具体工作,一是根据企业总目标向下一层次下达任务指令并考核指令执行结果;二是协调下一层次及层次之间的关系,裁决争议。3、所谓民主性是指安全目标管理要有全体职工参与,并在实施过程中要发扬民主,这就需要企业领导层依靠全体职工,集中全体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制定有号召力且经过努力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企业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应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然后依据总目标有针对性进行分解,编制各二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展开,层层落实,各部门要围绕各自的年度安全目标有针对性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以形成目标连锁,发扬民主的过程,实质上就是达到有效地实行自主管理和自我控制的过程,进一步发挥全体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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