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组 长:秦喜军(矿长)
副组长:周金平(总工)
组 员:杨贵喜(安全科副矿长)、 张俊(生产副矿长)、王玉山杨忠明、李常新
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杨贵喜任主任(兼);
(二)职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一个宽松、干净、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此卫生管理制度。
1)、煤矿各级领导及全矿职工要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自觉遵守和贯彻卫生管理制度,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煤矿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煤矿各级领导及职工有义务积极参加劳动。
3)、煤矿各办公室、接待室、职工教室、职工食堂、材料库、火工品库房、职工宿舍、职工澡堂、厕所要保持干净整洁。
4)、职工住房内要保持卫生干净整洁,窗明几净。职工住房外30米要经常打扫,严禁乱倒垃圾、污水,垃圾按指定地点入池,严禁在矿区内乱涂乱写。
5)、矿卫生检查小组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卫生检查与卫生评比活动。卫生检查定于每周六下午7:30分。
6)、矿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活动,并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连续三次检查卫生不合格的有权进行处罚30-50元
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矿井排水必须排到指定的污水处理池内,后经沉淀处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二级标准再进行回用。
2)、矿区内的锅炉必须安装除尘设备,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段标准排放污染物达标排放。
3)、对矿区的美化矿区环境,修复由于矿井开采对植被造成的破坏,必须对矿区进行绿化,每年进行植树,绿化重点放在场区及道路两旁。绿化树种选用适于当地生长的杨树、榆树等,以达到防风、防尘、防噪、美化环境的目的。
4)、生活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地点,并定期进行填埋,在填埋过程中应定期采取消毒、灭菌等措施。
5)、生活用水要进行消毒后再进行使用。
6)、矿井生产出的煤矸石,必须倾倒到指定的矸石排放地点,并定期用黄土进行覆盖。
7)、对地面工业场所、煤场要每天进行洒水降尘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尘土飞扬。
8、对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安装消声器,降低噪声的污染。
3、 防治井下有害气体和瓦斯制度
1)加强通风管理,保证井下各工作面有足够的氧气,将井下各工作面的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值以下。
2) 在各采掘工作面的风流中,按体积计算,含氧量不低于20%,按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供风量不低于4m3/分,风速不超过4m/秒。
3) 各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超过26℃,井下对人体最适宜的空气温度为1 5--2 0℃各机电铜室的空气温度不超过36℃,空气温度达到3 2℃时,停止生产,采取降温措施。
4)《规程》规定,在采掘工作面进风风流中,按体积计算,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矿井总回风一翼回风中,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5%。同时,采掘工作面,回风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停止工作,撒出人员,并由矿总工程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5) 《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 ,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达到1%以下,方可恢复电器设备的运转。
6) 加强监测,瓦检员巡回检查,坚持“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应用各种仪器监测井下各种有害气体聚积的发生和发展。
7) 加强瓦检报告单的管理制度,当班的瓦检报告单下班后立即报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各工作面瓦检牌上。随身携带的瓦检记录本上要填写清楚,并告知工作面作业人员,由班长在记录本上签字,下班后将检查结果填写在井口瓦检牌板上,如检查数据有异常变化,立即报告领导,以便采取处理措施。
8) 瓦检人员对各工作面每班必须巡回检查两次,工作面要执行“一炮三检”制,调整和维修好风筒,风筒离掘进头的距离不超过6米。
9) 瓦检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有迟上班、早下班的现象,检查数据要准确,保证仪器的精度和检查的准确性,严禁漏检、漏班、漏报。
10) 在井下通风不良的通风旧巷,无送风的独头巷、废巷,在上述地点应设置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的安全标志牌。严禁任何职工进入设置栅栏并挂标志牌的独头巷、废巷、无通风的独头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