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13日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第五条  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检查所分管的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内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5、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三节  中层领导安全职责
        第六条  车间(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4、不定期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一级、二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负责全厂的安全工作。
        2、负责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3、负责全厂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督查工作。
        4、参与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协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隐患通知的下达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全厂动火、动土作业票据的审批工作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指导工作。
        6、协助部室领导做好对消防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调度员安全职责
        1、全面协调、组织生产事宜。
        2、协助部室主任组织、协调在生产中所出现的有关事宜。
        3、负责对本班人员的考勤工作。
        4、负责本班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工作。
        5、协助部室主任完成其它的安全工作。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主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防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条  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