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突发事件处理条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制度建设,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对突发事件的迅速处理能力,尽量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特制订本条例。

内容

第二条:突发事件是指企业突然遭受的灾害以及员工人身突发的重大的病、伤、或重大的刑事案件、恶性纠纷等,其特点为突发性、特殊性。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第三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当事人或知情人须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及行政人事部报告。由行政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协同解决。解决过程中,若需向公司其他部门求助,其他部门应主动配合与支持,任何人不得推诿延误。

第四条:若情况紧急,事件仓促,行政人事部应边报告边处理,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

第五条:行政人事部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公司一切必要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总结。

第六条:在突发重大事件处理过程中,若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统一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做代表负责对外交涉。

第七条:突发重大事件的事发报告、请示过程及事后结果统一由行政人事部向公司领导汇报。

火灾事故

第八条:白天发生时,第一发现人员应迅速通知行政人事部以及当班保安。如果火势处于较弱,应抓住最佳灭火时间,迅速用灭火器将其熄灭。

第九条:若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掌控将其熄灭,应火速拨打119火警电话,清楚说明事发地址、公司名称、起火缘由等。

第十条:在拨打ll9同时,组织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集结,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第十一条:请求有关政府机构协助,如派出所、医院,严防人员受伤。

第十二条:高度警戒,严防乘火打劫。

第十三条:火势熄灭后尽快清理现场,杜绝其他火源危害,尽快清查人员及物品损害情况,并保持现场以便调查。

打架斗殴

第十四条:迅速通知值班保安进行制止,并及时汇报行政人事主管,将当事人双方分开处理,保安展开调查,如当事人不听制止者,保安合力予以制止。

第十五条:迅速疏散人群,对围观起哄闹事双方带到其他地方进行调查。

第十六条:若事态严重,保安合力不能制止的,立即拨打ll0报警。

第十七条:行政人事部代表公司处理事件,若不能处理的,及时请求其他部门以及公司领导支援。

第十八条: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正,不可偏袒任何一方。

第十九条:若外来人员来厂滋事,首先宜关闭公司大门,集合所有保安,并向相关部门请求协助,以防万一。

第二十条:对外来滋事,尽量以礼进行劝说,如对方态度激烈,或携带凶器,应立即报警。

第二十一条:注意对来厂滋事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

偷盗抢劫事件

第二十二条:员工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向保安人员报告,对相关人员进行暗中监控。

第二十三条:发现公司物品被盗,及时通知保安及行政人事部领导,保留被盗现场,公司领导根据被盗情况给予处理,对重大的被盗事件要立即报案。

突发工伤或急病事故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工伤事件,应及时报告当班保安以

及行政主管,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车辆送往医院。

第二十五条:员工在公司内突发的急病,应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和行政主管,联络车辆,将病人送往医院。

事后总结

第二十六条:事故后总结,应找出事发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二十七条:事故处理后形成书面材料,存入档案,并注意对全体员工做好宣传教育,以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规定相关管制条款,若有违反视情节予以追究行政责任,按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修正与解释,由总经理核准颁发,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