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某路段一辆吊车在拆除工地塔吊时倾倒,吊车塔臂砸到5名行人,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砸断附近电线,造成大面积停电,两根电线杆倾倒砸坏十余辆车。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诸如此类的工程机械安全事故屡见报端。施工单位在追求工程速度、工程量的同时,往往弃安全施工操作规范于不顾,将安全第一抛至脑后。”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试问倘若安全事故依旧频发,复哀以至何时矣?
国家对机械安全的政策规定
对于造成工程机械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由国家标准局于1986年5月31日发布并于1987年2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该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是对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的依据)中有明确的指示,即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机械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建设部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布的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指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要制定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审核其《预案》”。预案中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概况、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等都要详尽地明确。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对造成工程机械事故的直接原因做了提纲挈领的明确,这对工程机械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无疑是提纲性的指导,而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设立,对于突发性的机械工程事故的防范与应对有了预先的规划。
从工程机械产业链看工程机械事故
在整个工程机械产业链中,制造商、代理商等环节的工作是紧紧围绕用户展开的,继2004年工程机械行业增速放缓以后,以服务取胜成为以质取胜外各方争夺市场的热点,而安全操作培训也成为众多服务中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三一起重机、中联重科、徐工重型、厦工挖掘机、柳工等纷纷开展“服务万里行”服务活动,对工程机械提供保养维修、整机销售、配件供应、信息反馈等丰富的服务,惠及了众多的工程机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