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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31日

 自18世纪,工业革命之后,随着大机器生产时代的到来,伤亡事故接连发生,重大事故也相继发生,令人类的心灵震撼。在科技进步,飞速发展的今天,工业安全科学的理论体系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从90年代以来,现代的安全科学原理初见端倪,目前正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之中。经过实践的论证,管理也是一种技术,安全管理的方法得当,是保证安全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不尊重科学的管理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是会造成管理水平低下,缺失管理能力;事故频发,不能有效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形成口头形式,无效果;组织没有战斗力,思想不能统一,矛盾愈演愈烈;事故责任人推卸责任等等无力控制的局面。如何能行之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可以肯定,现代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是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上开展的。

  大家知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方针。要科学的进行安全管理,就要求我们每一个管理人员理解方针的深刻涵义。“安全环保是我们公司发展的基石”,这是刊登在公司五月份《东阳光》报上,张红伟总经理说的一句话。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在进行生产和其他活动时,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当生产和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生产和其他工作要服从安全。预防为主就是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与生产不是矛盾体,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广东省的煤矿行业,在2005年兴宁矿难之后,国家禁止广东省地域内进行煤矿开采业,这正是行业不能安全进行生产的结果。安全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要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使安全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的效果。在磁性厂,一线员工人数超过1300多人,冲压设备130多台,单轨式电动葫芦起重机17台。在过去的03年、04年,全年事故不断,发生事故十余起,经过有效的安全管理,从过去的频发事故到去年全年仅发生一起千元以上事故,在厂长周晓军的正确领导下,切合实际的摆正了安全的位置,他在每次的生产会议上常常强调:安全和环保永远摆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要引起管理人员的重视。他非常重视和支持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形成安全员参加每周生产例会、成本分析会和年度管理工作总结会的惯例,对每个人员的发言顺序做出规定,而且形成了一种习惯。明确指出安全员提出的问题不是建议,而是规定和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必须认真听取安全员的意见,按规定和要求去执行,强调加大处罚力度,做到事前预防,每次组织部门责任人的安全培训,作为厂长总是到场,并对迟到、不到的人员作出处罚,真正落实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策略,保证了安全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完成。(剖析:如果不能正确理解此中含义,就有一种形式化的动作,比如说,有安全一职,但职责不明确,应赋予什么权责,让安全员参与会议,却不让安全员进行工作布置,让安全员检查、报告,却不支持,不作出决策,导致安全是空话,是形式,这都是一些企业容易忽略安全重要性的通病,值得管理人员深思。)

  安全工作的复杂性,体现的是“安全=责任” 。有很多人对“责任”二字颇难理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谁主管谁负责” 、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 ,这都是落实安全工作人人负责的体现。作为一个生产制造型企业,生产和安全的责任是密不可分的。任何一个厂长、车间主任,或者说一个基层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工作的同时,就必须同时主动(自动自发)管理安全工作,并且是以安全为前提去布置、考虑生产。有的管理人员认为安全管理是安全员的事,有事就是安全员的责任,这种观点是一个误区。可以这样说,这一类人就是只顾生产,管产值,管利润,就是不管安全的人。这类人担任管理职务,就会产生追究责任时就推卸责任,面对检查时就会敷衍了事,发生事故时,不会后悔,只会抱怨推卸,只会喊喊口号的现象,这种现象是可怕的,有这类人的存在,安全工作就会产生扯皮,就会产生矛盾,最终多发事故,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事故,他们是刽子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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