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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隐患整改 确保冬季安全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26日

    四要认真做好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镇安监站、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在所属企业中开展一次“大整改、大维修”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改活动。对隐患严重而又不积极整改的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属危房的坚决停止使用,撤离人员和设备;严禁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对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和专业培训考核情况,农电工21人有19人参加了培训。对化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隔断、报警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的有效状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电器设备、现场产成品、半成品、下脚料的管理情况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变电站加大《电力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普及电力安全知识,防范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通过检查,发现隐患26处,现场整改21处,发放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
    五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安监、食品、教育学区对全镇中小学校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校园、教室、宿舍、食堂、礼堂、电脑室、实验室等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防止学生拥挤踩踏、食物中毒及校舍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全镇中小学校中开展一次防火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三、今后的工作及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负总责,真正做到守岗有责,确保一方平安。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岗位,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作业现场安全监控,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认真整改事故隐患,推进安全技术创新和进步。要自觉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期进行安全评价和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企业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真正做到生命至上,安全为天,不安全不生产。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 
    (二)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必要的形式,切实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加强对驾驶操作人员、设备运行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和其他特殊工种人员,特别是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利用各种会议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使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再度提高,意识再增强;对安全生产知识、制度、措施,再学习、再领会、再落实。要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消除职工思想上的不安全隐患,防止“三违”现象的发生。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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