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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请注意!

  来源:三水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4月08日

近期,因企业外包作业管理不善、高处作业不规范引发的事故呈上升态势。随着天气多变及即将到来的汛期所带来不安全因素逐渐增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目前,佛山市三水区正开展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企业外包作业管理混乱、特殊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缺乏针对性、“高处作业”五个必须落实不到位等内容。

为切实防范化解事故风险

保障相关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这些安全生产相关注意事项

及重点防范措施

请大家注意啦!

一、落实审批制度,强化安全培训,严格禁止违规进行高处作业

1 专门或者经常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2 生产经营单位对需进行的高处作业应开展全面危险因素分析,实施作业票制度,作业前必须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3凡遇有闪电、打雷、暴雨、六级以上大风、钢管上雨水未干等情况的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二、落实工程措施,设置防护稳固,强化高处作业重点区域安全管理

1 在2米及以上水平设置的钢结构轻钢屋面板(彩钢板)、阳光屋面板、石棉瓦等承载力较差的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2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临边部位(如楼面、屋面周边,阳台、雨篷、挑檐边,坑、沟、洞口、壕、池、槽周边等)进行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

3 在可造成人体通过,发生坠落事故的上料口、卸料口等各种洞口,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识,设置覆盖物进行安全防护的,应保证安全可靠,承载力符合相关要求。

4 使用便携式梯子等工具进行攀登或其他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负责保证梯子的稳定可靠,不得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使用移动式操作平台进行作业的,作业前应固定好可移动部件,确认操作平台的构件、附件稳定可靠后,方可作业。

三、安排专人监护,落实安全交底,正确佩戴和使用高处作业劳动防护用品

1 每次高处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旁站式监护,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确认、监护、通信联络等工作,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

2 监护人员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从业人员作业现场存在的高处作业危险因素、实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应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等内容,交底人员和被交底人员应签字确认。

3 监护人员应在高处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在作业过程中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制止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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