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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要安全,安全是有条件的!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24日

  安全,无危则安,无缺则全。我们身边每天究竟伴随有多少危和缺,在人生的道路上艰难前行,我们在瞻前顾后,左盼右望。生命要      

  安全!我们在思考、探索。

  我是一个农民工,从事建筑行业。从企业的工人到做企业的安全管理,一路走来已有十多年的历程。“安全”这二个字眼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它已经深深植入我的神经。整天在为着“安全”而引起的诸多琐事而奔忙。经常带着血的经验教训苦苦传授教育员工,深知生命要安全,安全护航着生命。

  企业是一个团队,我们是企业的一名成员,企业要发展,必须具备企业的生命力,企业的负责人就是企业的首脑,是企业安全文化的倡导者,营造企业安全环境第一责人,我们成员就是企业的肢体,首脑调节肢体,肢体配合首脑,才能创造旺盛的生命力,肢体疼痛,首脑必须有知觉,否则麻木,肢体麻木整个人体就成病态,生命力就受限制,生命安全就得不到保障。由此道理可知企业的安全管理首先要保证企业全员的生命安全。据美国海因•里希调查工程事故的统计结果: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工程安全事故占88%,物的不安全状况占10%,不可抗力因素占2%,不难看出我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更要“以人为本”。人的行为安全了,整个安全事故就可能避免了88%,可想生命要是安全何等的重要。

  珍爱生命,安全为生命护航,安全是有条件的!我们有很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值得我们长期遵守,以身作则。许多安全话语常在我脑海里回荡:“在岗一分钟,安全60秒”;“安全工作无小事,有起点无终点”;“动态管理,跟踪监控”;“责任心到位,岗位责职分解,不能存在绕幸心理”;“隐患显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隐患就是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制度不能只挂在墙上有口无心”等等。

  我们基层的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就像是我们农村60年代的乡村的“赤脚医生”背着所需药品奔走在乡村小道,在工作上没有明显的成就感,但是解决不少人的痛苦。随着市场经济的改革开放,建筑业市场改革深入,劳务人员“游民”较多,造成劳务人员素质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和控制,劳务队伍必须规范管理,终端劳务要一体化,安全管理标准化。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对安全生产条件有规定,国发【2010】23号通知对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又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在今后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应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在基层多年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得出以下几点感受:

  1.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企业不能只向“钱”看,忽视了脚下的陷井,应夯务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提高劳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大基层专职安全管理员权限和待遇,同时也就加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对企业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绩效考核,建立企业安全奖励机制,企业安全管理没有奖惩措施,企业的规章制度将无法得到有效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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