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更好地完成**班各项生产任务,严格执行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班安全绩效考核细则》。
第二条 本绩效考核细则包括安全、消防等内容。
第三条 对岗位职工以责任人当月基本分进行考核。
第四条 每月班委会成员提出考核意见,经班组绩效考核小组在每月考评会上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 班前会考核
1、不按规定正确、齐全、规范穿戴劳保用品者,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2、班前会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3、排班时随意拨打或接听电话,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4、排班时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意打断班长(副班长)讲话,扰乱排班秩序,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5、班长(主操作手)随意批评,责骂员工,每次扣班长(副班长)100元。
6、班长(主操作手)不按要求书写排班记录,每次扣班长(副班长)100元。
第六条 安全确认考核
1、上岗前不进行安全确认或确认不认真者(包括不认真进行岗前及作业过程安全确认、不认真填写安全确认记录),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2、班组长未进行复查确认或复查确认不认真,每次扣班长(副班长)100元。
3、检修作业未进行双确认,每次扣检修项目负责人100元。
4、班长(副班长)、班组安全监督员未进行巡查,每次扣班长(副班长、班组安全监督员)100元。
第七条 安全教育培训
1、无故不参加周五安全活动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2、周五安全活动请假,每次扣责任人30元;周五安全活动不按规定时间迟到、早退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
3、班组周五安全活动没有记录或不按时记录、不按学习内容记录的,每次扣记录员50元。
4、休假结束(7天或7天以上),不接受班组级安全教育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5、无故不参加各类安全、技术培训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6、经检查不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的,第一次考核扣100元,第二次考核扣200元,第三次考核扣500元。
7、各类安全活动通知后不按时参加,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第八条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考核
1、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安全检查或对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2、对安全检查不认真负责,留下隐患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3、凡因复查不认真或不复查而留下隐患,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4、对各类隐患未按要求和期限进行整改、核销、反馈整改结果,或对一时不能按要求和期限整改的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扣罚相关责任人500元。
5、对隐患整改不彻底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复性隐患的个人,每次扣责任人500元。
第九条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考核
1、起重操作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2、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个体防护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3、私自允许外来人员、非本岗位人员操作班组所属设备、工器具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车间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
4、作业完毕后不认真检查,清理现场,没有做到“工完料净”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5、导致重要材料丢失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6、生产现场检修作业完毕后,没有恢复现场定置摆放,堵塞安全通道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7、不按要求对设备、机具进行维护、保养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8、生产作业区域吸烟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
9、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10、不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1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
第十条 事故报告,处理考核
1、对事故不在第一时间(班组上报为事故发生后5分钟内)及时上报车间的,扣罚班长200元、相关责任人500元。
2、对事故隐瞒不报的扣罚相关责任人1000元。造成后果或事故按厂、车间有关规定处理。
3、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不配合调查、取证或蓄意隐瞒、掩盖事实真相,每次扣责任人1000元。
4、事故发生后,不对受伤人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救治的,每次扣责任人1000元。
第十一条 消防安全考核
1、在检修现场动火,不办理动火证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2、动火检修作业现场未配备规定数量灭火器材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3、动火检修作业现场无安全隔离措施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4、动火检修作业现场在作业过程中无专人监护,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5、消防器材不按时维护保养或过期不更换、灭火器材箱内存放棉纱、手套等杂物,每查出一次扣相关责任人200元。
6、发生丢失、故意损坏或人为放空每次扣相关责任人500元,并承担车间全部考核。
7、重点防火区域内吸烟的,每次扣责任人1000元。
第十二条 奖励
1、对安全检查认真负责,查处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成绩突出者,奖励相关人员200元。
2、上报安全隐患及整改建议被班组采纳实施的,奖励相关人员100元。
3、积极组织人员对班组下达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奖励相关人员100元,其中项目负责人奖50元。
4、及时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行为的,奖励相关人员200元。
第十三条 以上规定与厂及车间奖励或处罚相冲突的,按厂、车间相关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对《**班安全绩效考核细则》中没有规定和考核的,可对照厂、车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每项(次、条)绩效考核扣50元,严禁、必须等内容违反者每项(次、条)绩效考核扣100元。
第十五条 发生事故按照厂、车间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考核细则由***车间**班班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考核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