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班组长跟班作业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10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做到日常工作当中及时发现、消除问题或隐患,是各项工作都处于过程控制当中,根据《**集团有限公司规范车间、班组安全管理模式指导意见》金集发【2009】95号文件,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车间**班。
第三条 本办法“跟班班组长”是指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
第四条 平台吊岗位由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负责跟班作业。
第五条 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必须参加并主持班前会,严格按照班前会管理办法进行排班,并保证班前会的质量和时间,对当班计划遗漏的安全事项进行强调和补充,与岗位人员同时在班组安全确认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班前会上跟班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要把“五项准入标准”内容作为排班重点进行认真确认,对当班作业人员的数量、工作内容等具体情况要了解清楚。对不符合“五项准入标准”和未参加班前会的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工作岗位。
第七条 生产作业时,跟班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首先要对岗位安全责任确认内容进行逐项确认,对检查出的问题积极安排岗位人员按照隐患整改核销流程进行整改,对岗位、班组一时不能整改的,上报车间中控室或职能业务组专管人员,由车间中控室或职能业务组专管人员协调整改。
第八条 跟班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当班期间,负责抓好生产现场的过程控制,对各作业岗位要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检。
第九条 班长要对危险程度较大的作业岗位及现场,要加大检查次数和密度。
第十条 跟班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必须与当班员工同上班同下班,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车间**班班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