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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监察人员行为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25日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执行《企业工作标准》。
    1.2按照安全监察条例,对车间的班组进行不定期专业安全抽查。
    1.3按照国家规定负责组织上半年、年终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受检班组的安全检查评比工作。
    1.4认真督促各班组整改隐患,安全施工,协助班组整改有困难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反映。
    1.5掌握各班组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查督促班组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1.6参加班组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
    1.7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安全生产等有关人员对二级动火方案进行集体审查讨论,拟出审查批复意见,报请有关领导审批。
    1.8对班组进行安全标准化岗位、标准化个人、标准化现场的达标予以指导。
    1.9推广安全操作和安全监测方面的新技术新经验,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2.责任与权限
    2.1对安全检查所提出的不安全隐患准确性负责,有权要求有关人员对不安全问题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2.2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有制止权,对造成事故责任者有权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2.3对各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检查督促和指导权。
    3.考核与奖惩
    3.1严格执行《企业工作标准考核办法》。
    3.2按照安全监察处工作标准考核细则,逐条进行检查与考核。
车间安全消防组的行为规范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安全消防组负责全车间安全和消防监察、事故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1.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按车间主任要求,编制车间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编制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3组织落实防火责任制度,管理消防设施、器材,严格管理火源,消灭火灾产生的因素。
    1.4宣传贯彻交通法规,培训公司机动车辆司机,监理司机月、季、年检,监督检查机动车辆管理状况,交通事故现场调查与处理。
    1.5组织新工人和外来学习培训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并对各车间、班组的二级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1.6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消防检查,并组织每季度一次的安全、消防工作检查和评比活动。对查出的隐患督促进行整改。
    1.7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和《企业安全生产强化管理办法》、规程、规范,实行车间领导承包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8每季度召开一次车间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研究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9每季度召开一次车间专兼职安全员会议,传达文件上级指示和厂长要求,听取专职安全员工作汇报并布置下季度重点工作。
    1.10组织车间安全技术考核、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1.11对车间的安全情况进行监察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1.12负责车间事故管理工作,对重大事故组织现场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13组织编写安全生产简报,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指导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1.14贯彻落实全面质量管理的观点和方法,健全网络,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推进全公司技术、管理和工作质量的进步。
    1.15宣传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企业的有关指示和决议。
    1.16协调各岗位班组的科研工作,组织鉴定和推广环境保护的科研成果。
    1.17收集、整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和环保管理的各种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2.责任与权限
    2.1安全消防组对车间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
    2.2对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负责,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和操作。对违章作业者和事故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2.3宣传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对避免事故和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者,有权建议给予加奖、晋级。
    2.4对安全教育效果负责,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水平,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技术考试和学习人员,有权建议给予处理。
    2.5对职工的生命和国家的财产负责,遇有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做出脱险决定,然后向车间主任报告。
    2.6组织工段、班组及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完成责任的先进班组、岗位有权建议给予奖励。
    2.7对生产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有权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及实施情况,有权指挥现场安全工作,对不听从者,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罚意见,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8对车间交通安全负责,有权检查与考核机动车辆状况和司机工作,有权对交通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2.9对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权制止任何组织、个人违反安全防火的行为。
    2.10对生产、技术和管理质量负责,有权监督、检查生产建设和管理工作质量,有权制止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行为,对违反质量标准现象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罚建议。
    2.11对车间环境保护负责,有权监督检查各班组的环境保护工作,对违反国家和企业关于环境保护规定情况,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
    3.检查与考核
    3.1车间主任负责检查与考核安全消防组工作。
    3.2按检查与考核标准中相关标准内容与要求每季度检查与考核一次。
    3.3主管业务工作成果突出,避免重大事故,为车间安全生产做出重要贡献,受到企业表彰,应予以加奖。
    3.4按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完成任务,得正常奖。
    3.5主管业务失误,提出的安全对策不力或安全指挥不当,未尽职尽责,导致车间工作被动或发生重大事故,视程度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和扣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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