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气请牢记
九“要”九“不要”
01 闻到燃气臭味后
不要开灯或打火检查;
要及时关闭阀门并开窗通风。
02 燃气灶一直点不着火
不要用打火机等明火继续点火;
要迅速开窗通风,待燃气散尽后再尝试点火。
03 燃气管道上
不要悬挂物品;
要爱护燃气管道等设施。
04 燃气设备需要修理或更换时
不要擅自操作;
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上门处理。
05 燃气胶管
不要用到“天荒地老”;
要到期更换、定期检查。
06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
不要加热、倒放、横放、摇晃钢瓶;
要让液化气钢瓶保持直立。
07 选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
不要使用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来路不明的液化气钢瓶;
要注意辨别“黑气瓶”。
08 液化气钢瓶起火时
不要让燃烧的瓶体倒地;
阀门完好时,要先关阀。
09 使用燃气煲汤、做饭时
不要离开厨房;
要保证有人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