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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释义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29日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释义】
        一、生产经营单位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对譔工艺、技术的原理、操作规程有清楚的把握,了解譔材料、设备的构成、性质。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的性质、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如何预防这种危险因素造成事故的措施以及万一发生事故如何妥善处理等事项,都要了解和掌握。只有这样,生产经营单位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实践中,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科学的长足进步以及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广泛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这对于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和新产品的升级换代,具有重要意义,也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但另一方面,因生产经营单位对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了解与认识不足,对其安全技术性能掌握得不充分,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者是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没能实施正确的、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导致事故损失扩大,这些情况时有发生。正是针对实践中这种情况,本条专门作出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
        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的使用,对从业人员来说,是一种陌生的东西,如果仍按照老知识、老方法来就会,就会出问题,就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还应当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这既是对从业人员知情权势保障,也是保障安全生产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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