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发 文 号:呼政发[2003]73号
发布单位:呼政发[2003]73号
、确定地震三要素,迅速派出地震现场考察组和流动监测台,组织专业人员紧急会商。
2、收集前兆异常做好震情监测及分析预报。
3、向指挥部和有关单位提供震情报告和防范对策建议。
2、震害评估组(设在市地震局)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中国内蒙古通讯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内蒙古移动通信公司呼和浩特营销中心负责人。
成员:呼和浩特军分区、市人防办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职责:
1、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灾区及各旗县区指挥部、专业工作组的通讯联络。
2、保障震情监测的通讯联络。
3、通讯保障组(设在中国网通内蒙古通讯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中国网通内蒙古通讯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内蒙古移动通信公司呼和浩特营销中心负责人。
成员:呼和浩特军分区、市人防办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职责:
1、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灾区及各旗县区指挥部、专业工作组的通讯联络。
2、保障震情监测的通讯联络。
4、抢险救灾组(设在呼和浩特军分区)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呼和浩特军分区、市建委负责人。
成员:市公安局、卫生局、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职责:
1、迅速组织抢险被埋压人员,并做好疏散工作。
2、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机要档案、文物等。
3、控制次生灾害,排除险情。
4、负责急救物质的运输、存放、看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