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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呼和浩特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发 文 号:呼政发[2003]73号
发布单位:呼政发[2003]73号


副总指挥: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呼和浩特军分区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呼市公安局局长成员: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各成员。
职责:
1、对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确保各项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贯彻执行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指定抗震救灾重大决策措施,发布抗震救灾的有关规定,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以公告和指挥部令的形式向全市人民发布震情、灾情及各阶段抗震救灾工作部署、要求等。
3、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抗震救灾情况,取得上级领导支持。
4、向国内外政府组织通报灾情,积极争取外援。常务副主任:市委、市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市各大班子有关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呼市公安局副局长、军分区参谋长、武警支队参谋长、呼市地震局局长成员:
市计委、建委、科技局、地震局、民政局、供电局、统计局、卫生局、中国网通内蒙古通信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内蒙古移动通信公司呼和浩特营销中心等单位领导。
职责:
1组织实施本预案,全面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负责落实指挥部和总指挥的各项指示、命令。组织有关会议,组织协调并检查各专业工作组的工作。
3掌握震情动态,进行灾情统计,并向国家、自治区报告,向社会通报。
4救灾款和外地支援物资的接受分配,接待外来人员。




应急专业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地震工作组(设在市地震局)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地震局、自治区地震分析预报中心负责人。
职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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