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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9日

贵阳市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发 文 号:筑府办发〔2010〕226号
发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0-11-29
实施日期:2010-11-29

四、统一重点单位消防标识,实现标识标准化

重点单位应在灭火器设置点、灭火器材箱、火灾警报装置、室内(外)消火栓、防火卷帘、防火门、机械防排烟设施风口、逃生设施、危险场所、危险部位、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等设施、场所、部位设置消防标示。

(一)消防设施提示标识:灭火器设置点、灭火器材箱、火灾警报装置、室内(外)消火栓、防火卷帘、防火门、机械防排烟设施风口、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上方、侧方或者设施上应设置认知标识,根据规范要求标明消防设施名称, 对消火栓、消防器材箱、防火门的操作空间,应当划线标明操作场地。防火卷帘左右0.5米应划线标明,避免在防火卷帘下空间被占用,影响防火卷帘升降。

(二)危险场所提示标识: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内外墙面、地面及危险设施处等适当位置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标明消防安全警示性和禁止性规定;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还应当标明储存物品的类别、品名、储量、注意事项及灭火方法。

(三)消防安全疏散提示标识:单位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应设置疏散警示标识,标明“禁止锁闭”、“禁止堵塞”等警示性内容,常闭式防火门上应设置“防火门请随手关闭”标识,普通电梯应在电梯门或附近设置“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逃生” 标识;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上方、转角处及疏散通道1米以下的墙面上应采用符合规定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标明疏散方向;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的房门背后中上部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应在疏散通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四)消防宣传标识: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大门前、主要疏散通道或者人员聚集部位的醒目位置利用电子屏、固定宣传栏、楼宇广告等方式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标识,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关于消防安全的规定;单位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生产厂房、消防办公室的墙面上及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疏散通道上应设置消防职责制度标识,标明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承诺或单位规章制度、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公共场所防火事项、火灾报警、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识等内容。商场、市场,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学校的会议室、礼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宾馆、饭店的客房床头应摆放“禁止卧床吸烟”提示牌;各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制作消防安全“三提示”标牌:XX单位提醒您:本大楼为人员密集场所,共XX层,每层设有XX个安全出口,分别在大楼的XX;每层设置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请沿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序撤离。

五、强化重点单位消防知识培训,实现知识普及化

单位应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人员密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各单位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为着力提示“四个能力”即: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一)整改火灾隐患能力:各重点单位应要求员工落实岗位检查制度,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下列火灾隐患:1.在禁火区违章使用明火或者吸烟的;2.疏散通道堵塞或安全出口锁闭的;3.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的;4.灭火器被遮挡、移位的;5.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6.违章拉接电线或大功率电器未及时切断电源的;7.违章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

(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各重点单位应要求员工熟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具备完成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能力,员工发现火情时,应立即向119火警台报警,同时通过电话、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报告,员工报告火警完毕后,能够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等实施扑救。

(三)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各重点单位应要求员工熟悉现场环境、以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生火灾时,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能够积极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安全疏散,发生火灾时,员工能够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确定逃生方法,并按照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等指示的方向,选用最便捷、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有序地逃生自救。在疏散撤离时,会注意提醒在场群众疏散逃生方法,如不要乘坐普通电梯,使用湿毛巾或衣服护住口鼻,不要直立行走,要低姿撤离,防止吸入有毒烟雾,穿过烟火封锁区时,应采取个人安全防护措施,被困火场时,能够充分利用身边的绳索、窗帘、床单、被褥等物品实施自救,掌握火场求救、高层避难等方法和技能,充分利用管道、阳台、天台等设施逃生自救。

(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各重点单位应有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可操作,单位还应有消防宣传教育展板、专栏、广播或电视等宣传教育培训工具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传单、画报、手册、报刊、杂志等),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各重点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有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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