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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湘江二路与青石路路口处“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即墨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3月14日

2022年3月8日,即墨区政府对《即墨区214省道大信街道段“10·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青安办〔2021〕36号)有关规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9月5日牵头组织成立了即墨区214省道大信街道段“10·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年9月5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即墨区交通运输局、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即墨区总工会组成了评估组,并邀请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协助进行评估工作。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针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梳理出5个方面的内容作为评估清单。评估组向相关部门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解某,犯交通肇事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二)其他处理情况。

解某,已由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三、事故发生单位处理情况

鞍山市铭洋运输有限公司,已由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企业经营信誉考核有关规定下达责令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该公司已向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做出书面检查。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鞍山市铭洋运输有限公司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一是重新编制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二是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会议;三是坚持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确立的危险风险点进行排查,加大制度执行监管力度,加强卫星监控管理,杜绝司机超速行驶;四是对驾驶员实行成绩考核制度,提高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

(二)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警大队与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警大队,一是定期深入企业与负责人约谈,处理各类交通违章事项;二是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检查,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三是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事故防范意识。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一是全面整顿货运经营秩序,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是严格审查货运企业(车辆)的运营资质、安全管理状况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等情况;三是督促道路货运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加强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部门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单位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进行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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