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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9·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22日

 时 间:2001年9月13日6时20分

  地 点:京福高速公路德州段32公里+400米

  事故原因:疲劳驾驶、超载

  损失情况: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处置情况:9月13日6时20分,京福高速公路德州段32公里+400米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江苏省邳县铁富镇四分村周发强驾驶苏CA7979号解放牌平头大货车沿京福高速公路德州段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追尾撞在前方行驶的山东省临沭县临沭镇山里北村胡顺丰驾驶的鲁Q65803号半挂列车尾部,周发强及乘车人李丙刚、李新被卡在变型的驾驶室内。大队接到报警后,时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令刚、副县长齐殿军、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王琦、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黄景波等分别先后赶到事故现场,成立了以齐殿军同志为组长的抢救处置领导小组,迅速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迅速抢救伤员。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人员与高速路政管理人员、119消防队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抢救伤员,119消防人员用水稀释鲁Q65803号半挂列车泄露的醋酸乙脂后,清障车拉开撞在一起的两辆肇事车,将后车驾驶员周发强成功救出,由120急救人员送往医院急救。

  二是设置现场警戒线,实施交通管制。在事故现场南北各500米设置警戒线,阻止一切车辆驶入,并协调德州高速公路管理处,在事故现场上下行最近收费站,分流车辆,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三是及时灭火。在营救李丙刚、李新两名被困人同时,苏CA7979号大货车发生自燃,后引燃苏CA7979号大货车上装载的丙酮,发生爆燃。119消防队员迅速组织力量灭火,但因水源问题,灭火效果不佳,最终苏CA7979车被烧报废。

  四是迅速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联系肇事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调解,在双方接受的条件下,调解了结此案。

  经验小结:一是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临现场指导为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实施事故现场交通管制,防范了两次事故发生;三是职能部门反映迅速,密切合作,有效减少了事故伤亡程度和财产损失。

  主要教训:一是超载运输,肇事车均为超载运输,其中鲁Q65803号半挂列车核载10吨,实载23吨;二是苏CA7979号大货车驾驶人周发强疲劳驾驶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三是运输危险物品押运员对运送危险物品不了解,发生险情不知如何正确处理;四是消防车灭火用火补给不及时。

  启示:

  1、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人员要在第一时间立即报警,尽可能说清事故基本情况,为救援工作赢得先机,并迅速开展自救,事故处理部门接警后,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分类等级,迅速向相关部门汇报,请求是否启动相应的等级应急预案。

  2、发生特大事故,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要立即向县府值班室、安监部门、市交警支队主要领导报告,县府值班室接到报告后。按照分管领导意见,启动相应预案,成立指挥部,通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达现场,开展施救工作。

  3、公安部门按照领导意见,根据现场形势实施交通管制维持治安交通秩序。

  4、卫生部门安排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同时对遇难者登记、查验身份,做好遇难者尸体存放工作。

  5、成立善后处理工作组,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因此引发上访案件。

  6、剖析事故发生原因,以此为鉴加强车辆单位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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