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2008年2月4日6时22分,昆明铁路局管内沪昆线小鸡街站3道1月27日停放的47辆重车发生溜逸,进入小鸡街至龙津沟区间,在龙津沟站2、6、12#道岔处,车列后端18~44位脱线,其中21辆颠覆,中断沪昆线贵阳到昆明区段。脱轨后,车列发生分离,前端17辆车继续溜入龙津沟至宣威区间,在宣威站牵出线处前端1~8位车辆脱轨后冲塌民房。事故造成民房内2人死亡、2人失踪、 2人受伤,35辆货车脱轨,中断沪昆线(单线)8小时24分,构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二、铁道部相关要求
1.各铁路局要立即组织对管内各项防溜制度、措施、设备和在站停留的机车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项逐条对照《技规》、《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铁运函〔2006〕145#),以及《行规》、《站细》中有关机车车辆防溜的规定,全面查找,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面落实检查和整改责任。
2.各铁路局必须根据车站设备与线路情况,认真落实防溜设备和器具,严格按照机车车辆停留及防溜作业的限定,落实各种情况下的防溜措施,严格防溜工作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坚决落实各类机车车辆的防溜措施,认真确认止轮牢固可靠。
3.昆明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全面深入调查此次事故原因,确认事故责任。昆明铁路局要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