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大隆矿“2007.4.11”运输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12日

        2007年4月11日四点班,综维一队跟班副队长刘××安排组长张××带领高××等3人在W1902边切进行回收工字钢棚工作。接班后,由于用于回收用的SDJ-14型回柱绞车距离回棚茬较近,不利于回收作业,于是张××便带领3个人首先进行向外移运回柱绞车的工作。
        施工人员将回柱绞车钩头固定在顶板4根锚杆上,然后点动回柱绞车采用自拉自的方法向外爬移回柱绞车。约17时45分左右,当回柱绞车爬移至边切双道外道岔处时,回柱绞车自带的一挂基础链条(400输送机链条)的端环恰好挂在道岔帮道的道头上,形成了绞车前移的阻力。当时跟随回柱绞车操纵压扣的司机张××没有发现绞车受到阻力,继续点动压扣,回柱绞车在牵引力与前端阻力的作用下,尾部向左摆动,站在回柱绞车左侧操纵压扣的张××躲闪不及,右脚被挤在绞车底座尾部与轨道间,致使右脚骨受伤,经总医院确诊为右脚右侧内外踝骨骨折。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移绞车作业前对安全环境观察不细,没有提前将回柱绞车基础链条摘掉,导致绞车前移受阻,定置管理不到位。
        重要原因:安全措施中移动绞车方式错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445条“井下不得带电搬迁电气设备”规定;伤者组长张爱民违章操作,紧随绞车操纵压扣,违反了措施中“应在绞车后方大于5米外进行操作”的规定。
        间接原因:
        1、作业联保体成员没有及时发现绞车受阻,也没有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
        2、措施编制、审批存在错误,对移设绞车的操作工艺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没有纠正。
        防范措施:
        1、编制安全措施时,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2、加强对作业环境的安全确认,及时清理障碍物。
        3、安全联保体必须起到安全联防作用,成员之间做到互相督促。
        4、加强对职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自觉抵制违章操作行为。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