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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省 曲 靖 地 区 “7·27” 特 大 翻 车 事 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0年7月27日15时50分,云南省曲靖地区汽车运输总站客运站在云贵两省交界处(罗平与兴义),发生客车翻覆,死亡11人,重伤16人,轻伤27人的特大交通事故。

7月27日,天气晴朗,曲靖汽车运输总站职工李某驾驶本单位云南36/01468号东风662型45座大客车,早晨7时,由罗平汽车站发车开往贵州省兴义市,行程88公里。14时,又由兴义返回罗平,载客55人,于15时50分左右,行至贵州境内断(桥)江(底)线225公里十96米处下坡,李某制动减速时,发现制动器失效,车速失控,车上旅客惊慌失措,先后有29人从车辆右侧的车窗和车门跳出。此间,客车顺坡道而下1231.5米(贵州境内1123.5米,云南境内108米),冲向公路左边,撞倒11棵安全防护栏石柱,从云南境内路(美邑)江(底)线205公里十472米处向左侧翻下59.9米的坡底,造成11人死亡(李某随车死亡),16人重伤,27人轻伤,车辆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恰遇罗平交警大队干警伍某请假回家途中,闻讯后及时赶到长底乡信用社,用电话向大队报告,当地公安干警随即赶赴出事地点,进行现场保护和抢救伤员。从现场来看,此路段系四级沙石路面,坡道平均纵坡为4.1%,东西走向,右侧山崖,左侧陡坡至江边。在贵州省境内断江公路距界碑120米和115米处,均有人跳车,距界碑61.5米处有一男性跳车死亡。在云南省境内路江公路距界碑11.5米处,有跳车死亡的男尸一具,距界碑21.5米处有跳车死亡的女尸一具。客车由公路左侧距界碑l08米处翻下山坡,成左侧翻伏态。山坡上有尸体三具,车内有两具,行李及汽车玻璃等物体,散落在山坡上。

二、事故原因分析

驾驶员李某驾车经历长,安全行车100万公里,符合客车驾驶员管理规定,所驾车辆从1990年5月中旬大修出厂后,按规定进行定期保修,无异常发现。

李某驾车行至肇事路段,下坡减速时,制动无效,车速失控,在部份旅客从车右侧的车窗和车门跳出时,李某向左打方向,冲撞公路左侧安全防护栏石柱,致使转向系的直拉杆脱落,方向失控,造成车辆向左侧翻下公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系该车右后刹车分泵卡箍脱落,导致脚制动失效,属突发性机械故障所致,李某无责任。

三、应吸取的教训

1.应深入持久、坚持不懈地把客运安全工作作为重点来抓,提高客车驾驶员的责任感和交通安全意识,对进出场的客车进行认真细致的检验。驾驶员对车辆的例保和行车途中对安全机件的检查,做到防范于未然。

2.提高客车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严格按规定载客。抓好驾驶员应急措施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和心理素质。碰到意外情况,能临危不乱。

3.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逐步改善道路环境,是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强对施工路段的监督,设立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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