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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某化工厂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1月09日

  在我国化工企业的职业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尤其在工厂停产检修期间,而类似的中毒事件—旦发生,后果非常严重。为了吸取教训,避免或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现就山西省某化工厂发生的一起检修期间3人发生硫化氢中毒事件进行分析。

  硫化氢属剧毒物品,为神经毒剂,亦为窒息性和刺激性气体。其毒作用的主要靶器是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亦可有心脏等脏器损伤。

  1 中毒经过

  2004年8月10日下午2点40分,山西省一个民营化工厂的碳酸钡车间的三名工人对脱硫罐进行清洗,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一名工人先下罐清洗,一下去就昏倒了,上面两名工人看见后,立即下去救人,下去后也昏倒。此时,车间主任赶到,戴上防毒面具后下去,救出三名中毒工人,立即拨打120,下午3点30分左右送到医院治疗。

  2 临床资料

  在三名中毒工人中,其中二人死亡,一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在这次中毒事件中,死亡率极高。

  3 案件分析

  该化工企业的生产是用硫化钡作原料,生产碳酸钡,化学反应式为:BaS+CO2+H2O→Baco3+H2S。

  从这起中毒案件中可以看到,该企业在几个方面存在着严重的职业卫生安全问题。(1)用人单位没有对工人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人没有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知识是导致这起职业中毒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2)没有严格的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工人盲目作业。

  4 建议

  4.1加强宣传教育 首先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管理者的宣传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不能只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职业卫生工作,使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中赋予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4.2用人单位要加强管理

  4.2.1用人单位要有职业卫生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现在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只看眼前的经济效益,不重视工人的身体健康及相关的权益,在管理机构中没有任何机构负责职业卫生工作,因此没有相应的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更不可能对现场的职业危害进行定期的监测,也没有人对工人进行岗前及在岗中的职业培训,导致工人没有对所接触的职业危害的防护意识和知识,这是现在很多企业频繁发生职业中毒的重要原因。

  4.2.2在这种化工企业应当有较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及预案。应急救援在中毒事故发生后,对减少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在这起中毒事故中,如能在第一时间对中毒人员实施救治,两名死亡的中毒患者有生还的可能,如:上风向安置患者,脱去患者所有衣物,阻止硫化氢的继续吸收;供氧,以改善急性中毒患者的缺氧状态等。

  4.3加大执法力度 作为国家的监督执法机构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类似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及早发现,及时纠正,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邓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并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以防此类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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